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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妇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6-07 15:02来源 : 福田区妇联

 (2007年7月25日制定并发布)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07年4月30日发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规定》要求,本机关编制了《深圳市福田区妇女联合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建议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阅读本《指南》。

《指南》以年度为基本更新周期,并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作不定期的调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 “福田政府在线” 门户网站(https://www.szft.gov.cn)或本机关部门网站(https://www.szft.gov.cn/bmxx_qt/qfl/)上查阅《指南》。

一、 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按照《规定》,2007年7月1日起,本机关将主动公开自本会成立起的全部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有机构职能、业务办理等两大类信息。

(二)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本机关主要通过“福田政府在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三)公开时限

按照《规定》,2007年7月1日起,本机关将自上述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网站等予以主动公开。

二、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办公室投诉。监督电话:82918451,传真号码:82918492,通信地址:深圳市福民路123号区政府大楼1804室,邮政编码:518048,邮箱:fl@szft.gov.cn。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了《规定》也可以向福田区监察局或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投诉。

 

深圳市福田区妇女联合会

200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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