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组织、引导全区妇女积极投身福田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促进“首善之区,幸福福田”建设;提高妇女综合素质,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切实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服务妇女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和谐,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动服务妇女工作项目化;巩固和扩大妇女的和谐团结,发挥妇联在统战工作中的优势,加强与香港、澳门、台湾和其他妇女组织的联谊。
本单位共设两部一室(含办公室),编制内实有人数8人,编外实有人数1人,雇员实有人数2人,协管员实有人数0人,离退休人员6人。
二、2012年支出及绩效总体情况
在2012年工作中,围绕“平等·和谐·发展”,举办“相约幸福福田”——福田区各界妇女庆“三八”102周年系列活动,深化巾帼建功活动,评选市文明家庭,倡导文明新风,推动文明家庭城市标兵建设;加强妇女组织和“妇女之家”建设,夯实妇女工作基础,推进妇女权益保障,提升女性素质,促进岗位成才,帮扶弱势贫困妇女;延伸工作领域,拓展“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为社区居民提供婚恋指导、法律服务、心理咨询、亲子教育、就业服务等;不断健全基层维权网络格局,进一步扩大社会化维权的影响力;实施好“两个规划”,制定妇女儿童十年发展规划,推动“首善之区、幸福福田”建设。
三、2013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扣科学发展主题,围绕区委、区政府“首善之区,幸福福田”发展战略的主线,继续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切实履行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职责,进一步优化妇女发展环境,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高女性素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各级妇女组织建设,促进妇女事业与福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把妇女组织建设成为区委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爱妇女依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
四、2013年部门经费预算
为完成上述工作目标和任务,2013年预算总规模为629.50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629.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