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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 : 2018-01-31 17:25来源 : 区发展研究中心

  一、制订《福田区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在当前情况下,福田区课题管理工作主要存在三点问题:一是课题缺乏全过程管理。各单位对课题的管理,普遍是“重立项、轻过程、轻结题”。对每个环节缺乏规范管理。二是泡沫成果多。“重立项、轻过程、轻结题”现象必然产生“泡沫成果”。在政府课题的背后,各种“泡沫”现象层出不穷,水分沙子越掺越多,不能达到课题研究的要求,经不起实践的检验,造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浪费了宝贵的财政资源。三是一稿应付多项课题。现有课题工作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总体绩效等方面都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课题取向聚焦不够,课题重复、分散、封闭、低效,由于部门之间课题立项衔接不够,没有统一的项目数据库,导致课题查重困难,应标者以同一内容或者稍微“改头换面”,就能多头申报不同单位甚至不同行政区域的课题。 

  为加强福田区重大战略和行政决策研究,充分发挥社会智库资源的积极作用,规范课题的全过程管理,提高决策咨询课题的研究质量,促进课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福田区区实际,制定了《福田区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二、哪些课题适用于《福田区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答:《福田区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管理办法》适用于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0万-50万元的课题。20万以下课题的管理,各单位参考本办法执行。50万以上课题的管理,各单位按政府集中采购制度的统一规定执行。 

  三、申报《福田区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课题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凡具有相应研究能力及条件的法定单位,均可申报福田区的决策咨询研究课题。需具备如下条件:①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特别是深圳、福田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规律有比较深刻的了解和认识,对课题涉及的领域比较熟悉;②具备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③课题组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主要研究人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④课题组负责人每年度申报福田区的课题不能超过两个,并能亲自组织和开展实质性的研究工作;⑤遵守《福田区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四、课题中标机构在每个环节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答:首先,应标者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将《课题研究大纲》及相关材料报送招标单位。其次,机构中标并接到立项通知书后,中标机构须提供详细的《课题立项报告书》,包含立项依据、研究框架、研究方法、研究重点、解决办法、创新性及预期应用价值等七项内容。然后,在实施阶段,中标机构在签订课题合同后的三十天内,须与招标单位召开一次专家论证会,围绕课题研究计划实施情况出具论证意见;招标单位必要时可要求中标机构参与政府部门会议,中标机构须积极提供意见建议;中标机构亦可主动参与各类会议或提出协助调研等有利课题开展的要求;中标机构课题负责人应将重要阶段研究成果及时通报招标单位。最后,结题时,课题负责人按照招标单位的要求出具《课题结题报告书》,将课题最终研究成果的纸质、电子文本提交给招标单位,接受评审组对课题进行结题评审。 

  五、《福田区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有特殊情形的规定吗? 

  答:有。对区委区政府或上级机关指定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以及不宜公开招标的课题,招标单位实行委托研究。委托研究课题的公布方式、委托研究机构的选择等由招标单位根据委托研究的有关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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