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福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区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福田区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市纪委和区委坚强领导下,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六次全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全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诚履职、主动作为,推动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坚定不移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两个维护”政治自觉持续增强
坚持强化理论武装。区纪委常委会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动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突出学习重点,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第一卷、第二卷贯通起来,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圳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突出抓好政治监督。严格执行省委、市委和区委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全区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件1人,通过专项检查、巡察、列席“三重一大”等方式,督促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严把政治标准,对全区92个社区开展“两委”换届纪律教育和专项巡察,联合区委组织部加强督导,严肃选风选纪,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把选人用人廉洁关,共进行廉政审核3449人次。
提升巡察监督效果。圆满完成两轮巡察。其中,对8家区管单位党组织巡察共发现问题215个、线索17条。对49个社区党组织实行交叉巡察,共发现问题539个、线索29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社区党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全面推行“巡察审计联动”,并不断扩大联动范围,建立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等协作配合机制。聘请注册会计师协助,精准发现被巡察单位在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增强巡察针对性。扎实开展整改督查,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方针,督促前六轮已巡察的36个区属单位和46个社区党组织进行全面整改,整改完成率超过95%。
(二)坚持不懈深化作风建设,全区党风政风持续优化
纠“四风”树新风并举。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全年立案29件29人。开展“私车公养”专项整治,查处11件11人,强化警示作用,曝光典型案例5件5人。重点整治“为官不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5件15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精神,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同步开展专项监督执纪,督促强化监管,推动化风成俗。
着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全面推进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小官大贪”专项整治,共排查违纪违法线索355条。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先后出动200余人次,发现并核查问题14个。进一步规范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日常行为,婚丧喜庆事宜备案11人次,外出学习考察事项备案25批212人次。在重要时间节点,向领导干部推送廉政提醒62000余条次,对各单位节日作风情况开展全覆盖专项监督,坚决防范作风问题反弹回潮。
鼓励干部以昂扬精神干事创业。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用好监督执纪“七个看”和问责“六字诀”,切实做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全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合计占比80.3%,第三、第四种形态合计占比19.7%,坚持“宽严相济”方针,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常态化开展回访监督工作,全年共回访66人,关怀帮扶受处分(处理)人员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出台《福田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开展为党员干部澄清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失实检控的干部澄清。
(三)规范精准履行监督职责,监督协同性有效性持续提升
强化日常监督。协助区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评工作,我区“党风廉政建设”指标在市绩效考核工作中,连续6年位居第一。扎实督导全区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述责述廉,安排南园街道等5家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深入指导开展谈话提醒,各级党组织共开展提醒谈话472人次、警诫谈话12人次。抓好“关键少数”监督,定期进行廉政提醒,综合运用追责问责压实责任,共问责党组织2个,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15人。突出监督重点,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紧盯安全生产、文明城市创建、会风会纪等开展专项监督。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列席驻在单位班子会议、调阅资料,及时约谈了解情况,并将相应巡察反馈问题作为重点,及时跟进监督。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全年共查办问题线索83条,立案19件19人。
加强疫情防控监督工作。成立7个监督检查组,明确责任分工,重点检查基层防控措施落实、学校返校复课防控、企业复工复产指导、工作纪律作风等情况,对辖区高速高铁出口联合检验站、城中村、中小学校、重点企业等,靠前服务,贴近监督,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共提出意见建议27条,推动解决问题39个,提醒谈话6人次,发出提醒函1次,助推我区惠民惠企政策落地见效。相关做法得到中国纪检监察报等重要媒体选登推介。
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组织联合检查组赴广西罗城县、环江县开展专项监督,采取调阅资料、座谈交流、走访群众、一对一访谈等方式,围绕帮扶政策落实情况、扶贫驻县干部履责及纪律作风等开展检查,提出整改意见3条。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主动履行监管职责,全面排查、坚决杜绝资金浪费,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四)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压倒性胜利持续巩固
加强审查调查工作。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21件,立案206件206人,审结94件94人,其中党纪政务重处分42件42人,移送审查起诉6件6人。提出监察(检查)建议10条,要求主管部门给予相应政纪处分(处理)。加强案卷标准化建设,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质量。高标准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协查任务18批次。牵头推进办案阵地建设,顺利通过上级验收并正式启用。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实现依规办案“零违纪”、安全办案“零事故”。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线索移送和协同办案机制,动态对接,同步协作,合力研判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督促各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线索排查。全年共核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31条,立案3件3人,移送审查起诉2人。督促各单位对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发出建议书5份、提醒函19份。
推动防范廉政风险。督促相关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7份。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建设工程领域“以案促改”工作,推动落实整改,充分发挥“以案治本”作用。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举办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策划系列节日主题宣传海报,涵养清正廉洁政治品格。设立首个区级党风廉政讲师团和人才库,结合各单位实际定制课程,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开展专题宣讲20余场次,2100余名党员干部参与,不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根基。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履职专业化能力持续提高
创新机关党建方式。试行党支部“第一书记”制度,由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各支部“第一书记”,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深入推进“清风学堂”活动,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9期900余人次,健全完善巡察组、专案组临时党支部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实现党建与业务双融合双促进。
完善自身监督机制。落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组织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实现个人事项申报全覆盖。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专项明察暗访18次,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邀请特约监察员列席区纪委全会,进一步加强自身约束。
夯实基层纪检力量。加强对口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街道纪工委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办理及立案审查调查审批程序,全年街道立案82件82人,同比增长87%。加强对社区纪委换届监督指导,做好人选提名、考察和审核把关,选优配强社区监督队伍。执行区纪委监委在编干部全员担任社区廉政督导员制度,细化“一对一”挂点联系工作要求,定期下沉督导,促进小微权力监督提质增效。
一年来,我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面巩固,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性成果日益显现。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仍有个别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扎实,个别单位对干部失管失察,个别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自我监督约束不够严格,“四风”问题禁而未绝。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纪委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奋力开创中心城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深刻阐述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坚决把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一)坚决践行“两个维护”,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以实际行动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督促党员干部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建立健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情况,聚焦党中央关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聚焦省委“1+1+9”工作部署、市委“1+10+10”工作安排、区委“两个一”“三个三”战略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地见效。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严明换届纪律。探索创新纪检监察工作理念和机制,找准抓实高质量发展着力点,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二)一体推进“三不”,进一步深化标本兼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积极配合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依规依纪依法处置有关问题线索,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推进基层正风反腐常态化,精准发力“打伞破网”,立足职能职责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把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办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持续开展党性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推动廉洁文化进基层、进社区,抓好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对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及时澄清,落实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支持干部担当作为。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进一步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坚持态度不能变、决心不能减、尺度不能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对搞“包装式”“一刀切式”落实等突出问题精准整治。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促进完善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务用车管理等制度。与财税、审计、公车管理等部门共享信息,建设“四风”监督系统,强化廉政风险预警,提高监督精准度。
(四)贯通融合各类监督,进一步提升治理效能。增强纪委监委专责监督推动作用,健全各监督主体协作机制。整合运用监督力量,推动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完善“区—街道—社区”一盘棋监督格局。做深日常监督,提升派驻监督效能,协助区委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导、检查、谈心谈话、提出建议等方式,推动各单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用好“四种形态”,做到“三个区分开来”,规范实施问责,常态化做好跟踪回访工作,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全面贯彻巡视指导督导工作专题培训会精神,扎实推进第九轮巡察,确保七届区委巡察全覆盖按时保质完成。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系统谋划推进新一届区委巡察工作,制定工作规划,重点围绕实施“十四五”规划等决策部署加强监督,结合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与“回头看”,做深做实“政治体检”。加强整改督查,强化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公开通报、严肃问责,提升巡察整改效果。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推动巡察监督与组织、政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等监督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五)从严从实锤炼队伍,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党史学习教育各项任务,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深化全员培训,强化以案代训、实战练兵,严格执行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抓深抓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大严管严治、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做到“讲政治、讲大局、讲担当、讲团结、讲落实”。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指导,提升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整体素质,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强化担当,接续奋斗,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福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区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