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2016年4月11日,福田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在区机关大楼二楼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出席22人,实出席19人。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孙静主持。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通报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57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
二、会议审议并以电子表决方式通过了《福田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实施方案》。
三、会议审议并以书面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张文等提出的辞职申请,同意接受张文辞去区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接受朱彦辞去市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四、会议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关于推选孙静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的议案,以书面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推选孙静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
五、会议审议并以书面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区法院关于提请免去吴永辉等同志职务的议案,决定免去吴永辉、黄奕波、崔载飞、陈晓蕾的福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六、会议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补选市六届人大代表的议案,以等额选举和书面无记名投票方式补选孙静为市六届人大代表。
七、根据会议安排,按照《福田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实施方案》的最新规定,组织在区六届人大八次会议上依法当选相关职务的孙静、陈新哲、肖伟雄、黎佃等四位同志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主 持:孙 静。
出 席:黄英超、任 健、李健盛、王全福、李丽娟、
夏国鸣、曾晓帆、肖伟雄、周伟民、邢 明、
陈利群、黎 佃、陈 洁、王老豹、林伟光、
黄镜恺、江 汉、黄干达。
请 假:王跃平、罗念纯、罗 伶。
列 席:区政府余智晟、区法院陈新哲、区检察院孙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