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2015年5月7日,福田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区机关大楼二楼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出席25人,实出席21人。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文的委托,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青山主持。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审议并以电子表决方式通过了区政府提请的《深圳市福田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文本(2014—2020)》的议案。
二、会议审议了区政府提请的华强北市政基础设施修复工程项目立项及下达前期计划的议案,提出了审议意见,并以电子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华强北市政基础设施修复工程项目投资计划的决议》,同意下达华强北市政基础设施修复工程项目前期计划资金1334万元。
三、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落实区人大《加强重点民生领域财政投入的调研报告》的情况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会议要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处理,在三个月内将详细的落实情况报区人大常委会。
四、会议审议并以电子表决方式通过了《福田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考试办法》。
五、会议审议了市检察院提请的有关事项,并以电子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暂时停止蔡文生区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决定暂时停止蔡文生区人大代表职务,许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对蔡文生采取强制措施。
六、会议审议并以电子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召开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定于2015年5月17日至19日举行,会期三天,5月17日上午召开预备会议。
七、会议审议并以电子表决方式通过了《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
八、会议审议并以电子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人员的决定》和名单。
九、会议审议了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草案)、会议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建议名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执行主席分组及主持人建议名单(草案)、秘书处组织机构及负责人建议名单(草案)、代表团编团名单(草案)。会议原则通过以上文件(草案),同意提交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
十、会议审议了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会议同意将选举办法(草案)提交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
十一、会议审议并以书面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区法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决定任命彭风、罗祝红、袁巧玲、谭文英等4人为福田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主 持:张青山。
出 席:周运昌、王跃平、李健盛、夏国鸣、李丽娟、曾晓帆、王全福、李伟民、周伟民、邓 芬、邢 明、陈利群、罗念纯、陈 洁、王老豹、林伟光、黄镜恺、江 汉、罗 伶、黄干达。
请 假:张 文、黄英超、任 健、刘红非。
列 席:区政府刘家宝,区法院黄汉胜、区检察院周洪国,区发改局范胜祥、区民政局曾庆祥、区卫计局黄河清、区审计局何心、区环水局陈慧明、区物业中心陈建文、区建工局陈叶军、区更新办谢晖晖、区前期办陈小民、区政府法制办邹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