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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规实施成效如何,座谈议事引热议
    发布时间:2020-10-30 10:29  来源:福田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字号: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次修正审议通过以来,正式实施将近一年。为更好地了解辖区居民对福田区实施该《条例》的看法和意见,进一步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10月28日下午,莲花街道景田、福中社区立法议事会召开《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实施情况座谈会。莲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景田立法议事会会长唐芳主持座谈会,区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肖伟雄,景田社区立法议事会廖莉莎、战云霄、黄席治,福中社区立法议事会韦小冰、陈洁、李惠鸿、向志刚,中心区交警中队、香蜜湖交警中队、莲花街道应急办、公交集团相关负责人,居民代表等共计2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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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谈会围绕《条例》实施基本情况和取得成效展开,深入讨论了《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听取了人大代表、景田和福中社区立法议事会成员、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居民群众、公交集团的意见建议。

      中心区交警中队梁冬江指出,《条例》实施以来,为交警执法提供依据,在增大处罚力度、提升群众安全意识方面,也取得了明显成效。香蜜湖交警中队余剑飞指出,《条例》的实施,使得交警有法可依,真正做到执法必严,同时指出应该加大对学校、家庭、重点企业等群体的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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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代表姜宝林提出,目前对于远光灯的使用标准存在认知不一致的问题,建议对远光灯的使用标准作详细说明,并提出当前超速10%以上至50%以下的情况属于执法空白,建议对这部分违法行为作明确处罚规定。

      陈洁指出,修订后的《条例》有效解决了修订前存在的一些问题,但目前出现一些新的问题,一是人性化执法容易导致执法标准不统一,进而加剧警民矛盾;二是当前中心城区对人行道进行创新是否符合国标标准,建议对人行道创新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三是由于交委与执法部门间未形成有效对接机制,进而导致标志标线与执法检查脱离的情况;四是当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信息录入到信用征信系统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发挥了应有效用。

      韦小冰指出,《条例》的修订实施体现了与时俱进、科学立法的特点,但实施过程中存在市民安全意识薄弱、执法人员欠缺、取证困难、修路开挖导致被动违法等问题,建议推进AI技术和大数据的应用,以技术手段推进便捷取证;以及对外来务工和外卖配送员等焦点人群进行定期教育,提升市民安全意识等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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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芳指出,《条例》的修订实施,对辖区交通环境带来很大的改善,但实施过程仍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如标志标线不科学导致被动违法、《条例》宣传不到位等。建议一是要科学设置标志标线,增强标志标线与执法的统一性;二是要加强征信系统的落实,形成连锁效应,提高违法成本,达到震慑作用;三是要通过统一的限速标准、加强前置性宣传等多种方式,推动《条例》更好地实施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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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肖伟雄指出,此次座谈会的召开,充分发挥了社区立法议事会“接地气、聚民智”的独特优势,有助于全面评估《条例》实施效果。通过此次座谈会,全面了解居民群众对于《条例》的看法和意见,针对会上提出的电动车管理等问题,建议通过全面梳理、系统规划加以解决,进一步增强执法的针对性、科学性、系统性。(莲花街道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