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关于《福田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初审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21 16:26  来源:福田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字号:  

      福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和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于9月27日召开会议,对《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福田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初审。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291.79亿元,支出决算数289.29亿元,结转结余2.5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数97.95亿元,支出决算数90.34亿元,结转结余7.6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数0.94亿元,支出决算数0.94亿元。

      二、审查意见

      审查认为,《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福田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加大重点支出预算执行和重大项目资金审计力度,客观全面地反映了2020年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从整体上看,在经济下行、减税降费及疫情防控的压力下,区政府及相关部门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区财政总体保持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平稳健康运行态势,坚持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强化财政预算管理,重视资金安全和财政监管,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改进政府服务等工作效果明显。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和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建议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福田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三、工作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今后财政预决算管理及绩效审计工作,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切实做到依法监督。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区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审计监督工作,不断拓宽绩效审计监督的深度与广度,加大绩效审计工作的审查力度与范围比重,实现绩效审计监督全覆盖。建立健全科学、全面、有效的财政管理体系,增强审计监督力度,不断优化政府部门事权和财权划分,强化政府各部门工作协调和执行力度,完善相关考核、管理、监督、激励机制及配套措施,保障财政资金保值增值运作,防范安全管理风险,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强化监督检查责任,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体制,严格开展审前自查工作。围绕财政预算依法依规设定审计目标、计划与重点,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配套形成绩效、效能监督管理制度,启动财政预算静态与动态双重评估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发挥效益。

      (二)有序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督合力新格局。审计部门应加强与发改、财政部门之间的联动,在区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不断强化审计结果的转化与运用,提高审计程序与过程的严谨性与针对性,通过以审计监督为切入点,财政预算执行为支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为重点的监督模式。如有效加强疫情防控物资落实、驿站租赁情况审计监督力度,借助审计监督力量,推动并深化物业管理工作,有效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审查监督工作,有效加强专项资金、产业资金等国有资产的清查与处理问题,重点关注预算执行进度与执行效率问题,不断提高审计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主动梳理审计发现问题清单,探索完善绩效信用体系、预警机制及信息公开机制。

      (三)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跟踪监督,有效推动整改落实。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屡审屡犯、整改不到位等问题的研究,建立健全审计监督专题培训机制,依法组织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培训,剖析屡审屡犯问题原因,指导各职能部门开展自纠自查工作,提高防范意识,避免屡审屡犯问题反复发生。严格依照《深圳市福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计审查监督办法》《福田区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对审计查出共性问题的整改监督力度,积极探索人大审计审查监督与区政府审计监督合力共振的新态势,构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党政督查相结合的共享共通新格局,落实审计发现问题责任追究工作,要求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主体,依法依规要求责任单位完成各项整改工作,并以整改为契机,认真查找存在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不断提升工作绩效。依照《深圳市福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计审查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区政府应予于4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推动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坚持问题导向引领干事风向,不断夯实政策法规学习主责。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财政、审计、纪检三方同步,加大对政策法规制度的宣传力度,主动送服务上门,讲究双向发力,精准推动,不断创新成果共享形式。各部门单位要有针对性的对一把手、业务科室科长、重要岗位业务人员等开展审计审查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工作,督促担当尽责,落实整改工作,以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推动治理水平提升。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和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