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报告
福人常〔2018〕44号
关于印发《关于福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专题调研报告》的通知
福田区人民政府:
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区人大法制和
内务司法工委《关于福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专题调研报告》,现予以印发。请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处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创新特殊人群管理和
教育帮助模式,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福田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7月13日
关于福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专题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安排,近日由区人大法制和内务司法工委牵头,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跃平、陈慧明带领部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及法制和内务司法工委委员专题调研了福田区社区矫正工作,先后到福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莲花街道司法所进行现场查看,听取了区司法局相关工作汇报,并进行了座谈交流。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福田区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
福田区社区矫正工作自2006年起经过试点、试行,目前已进入全面推进阶段。截至2018年5月,我区累计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322人,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006人。目前在矫316人(含未成年人2人)。12年来我区始终坚持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中心,以“不脱管、不漏管、管得住、管得好”为目标,以规范执法、强化教育为重点,在加强社区矫正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和社会化建设,提升监督管理、教育矫治和社会适应帮扶水平上不断探索和努力,不断推动福田区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2017-2018连续两年在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评比中被评为优秀。
(一)社区矫正工作保障不断加强
不断完善了硬件设施。福田区社区矫正基地于200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集教育学习、技能培训、心理矫正等多功能于一体,目前已完善8个功能区划分,矫正办公室、报到登记室、法治大讲堂、心理咨询室、档案管理室、警务检察室、监控指挥室和宣告庭等集片而独立,办公和执法设备一应俱全。加强了工作队伍建设。区司法局努力加强社会治理创新,除配备专职从事社区矫正的公务员2名、社工23名,志愿者194名外,还通过项目合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律师、社工、心理专家、高校资源等多种多样的社会力量,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为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矫治人”更“教育人”的职能搭建了坚实平台。
(二)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完善衔接接收制度。基层政法部门无缝对接,法律文书转递、服刑人员报到形成管理闭环,程序规范、严谨。多年来未发生衔接接收违法违规现象。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对两类特殊人员的稳控,实施分类管理,启动电子监管,定期全面排查,每月入户家访,严格请假销假,执行月度考核、季度评估、落实奖惩。特别是重点管控“涉枪涉毒涉赌”社区服刑人员,将重点时段社区矫正安全稳定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制定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督促街道司法所完善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社区服刑人员脱离监管、参与群体性事件、实施再犯罪或者非正常死亡等突发事件。
(三)精细化管理手段不断丰富
规范档案管理建设。统一印制表格、统一填写规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建档率达100%,做到一人一档、单独立卷、专人保管。加强科技信息化建设。区司法局率先引入心理学工程运用,启用诺和心理测评系统,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心理情况,指明心理健康辅导方向;率先启动电子监管模式,2017年底截止,297名在矫社区服刑人员佩戴上了电子设备,覆盖率达60%,“人防+技防”有力保证了不脱管不漏管;以及抓早建设监控指挥中心,全面加快信息化步伐。
二、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经过12年的不断发展完善,福田区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国家层面《社区矫正法》至今尚未出台,现行执法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该“办法”过于简单,工作的刚性保障严重不足,以及深圳地缘因素等原因,导致社区矫正工作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亟待加以重视解决。
(一)社区矫正工作在基层被弱化和边缘化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刑罚执行方式,是一项严肃的刑罚执行活动,目前我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由街道司法所承担,但基层对社区矫正工作普遍重视程度不够,司法所的人、财、物归所在的基层街道办事处统管,在大部制改革背景下,街道成立了社区法治办公室,虽然在形式上仍挂有司法所的牌子,但司法所的司法行政职能弱化趋势明显,普遍出现人员被精简、编制被挪用、工作重心偏离的现象,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经常让位于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我区街道配备的26个政法编,实际在岗的只有16人,社区矫正工作难以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广东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基本指引》明确要求的“至少有1名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专职人员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在街道成为奢望,具体工作几乎全部依赖司法局购买服务的劳务派遣人员和社工。
(二)社区矫正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随着形势的发展,我区社区矫正监管任务日益繁重,社区服刑人员不断增加,2017年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71人,同比增长54%,目前共有社区矫正在矫人员316人,安置帮教人员897人。另外,社区服刑人员构成复杂、犯罪类型多样,还存在少数艾滋病、传染病、精神病服刑人员等,部分服刑人员的身份意识淡薄,对监管教育十分抵触,这些都给社区矫正工作带来极大的挑战,迫切需要加强队伍建设,需要一支更加专业更加稳定的矫正队伍。但目前全区专门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仅有公务员2名(司法局矫正办)、劳务派遣雇员和社工23名,志愿者194名,队伍人员配备跟不上工作需要的同时,专业水平也远远达不到要求。社区矫正工作内容覆盖面广、专业性强,法律性、政策性、专业性要求高,目前相当一部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还不具备开展工作所需要的法学、教育学、社会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特别是基层司法所的雇员和社工合同周期短,收入水平低且没有晋升机制,使得工作人员无法全身心投入这种难度大、专业性强的社区矫正工作中,人员流动性大,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队伍不稳定,也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此外,社矫社工的使用权在司法局,但购买权在民政局,区司法局仅是业务指导关系,这种购买权和使用权分离的情况,一定程度导致司法局对社工队伍的指挥调度不顺畅,社工队伍足额量和专业性也难以保障。
(三)社区矫正相关衔接机制不完善
公检法司衔接机制不健全、配合力度弱。福田区地处深圳中心区,濒临港澳,城中村多且外来人口密集,流动性大且犯罪类型多样,不服从监管或重新违法犯罪现象日益严重,社区矫正工作中未配备警察等执行力量、硬件设施也落后,在公检法司衔接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社区矫正过程中常常缺乏强制执行力,特别当出现收监执行难、收监场所有异议等问题时,工作就会呈现举步维艰的局面。另外,相关职能部门间的配合协作、信息互通、共享平台以及工作对接、反馈的长效工作机制也不顺畅,司法、行政资源未能有效整合和统筹,影响了刑罚执行效果。
(四)社区矫正工作社会认知度不高
全社会对社区矫正的认知还不到位。由于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理解,常出现“邻避效应”歧视等情况,对将社区服刑人员放在社区进行教育改造有抵触情绪,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入户走访调查、收集证据时难以得到社区居民群众的认同。另外,社区矫正工作涉及的部门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的权利义务不明确,一些部门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理解,对做好这项工作缺乏热情和主动性,出现工作不重视、经费审批障碍、矫正安置和培训教育基地选址建设等困难以及就业歧视等情况。
三、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推动福田在社会共治上走在前列,高质量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区,参加调研的人大代表提出了以下意见建议。
(一)加强宣传认识,提高社会认知度
社区矫正作为一项重要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在国家法治建设体系中,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其职能作用的发挥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现实要求,引导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在思想上对社区矫正树立正确的认识,是解决社区矫正各类难题、改变社区矫正不利现状的前提和基础。建议区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以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区司法局要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利用各种载体,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认知度。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平
建议积极引入社会专业力量,提高社会专业队伍参与性。加大购买社会服务资源和专业人才力度,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律师志愿者作用,提高律师“公益服务”社区矫正参与度和业务能力,为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开展法制教育,防止重新犯罪发生。探索改革购买服务方式,劳务派遣人员的使用权和购买权相统一,保障社工队伍的专业性;加强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心理咨询知识、危机管理、突发事件预防等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队伍整体能力。另外,建议区政府协调市司法局,争取配备一定数量的司法警察,以强化执法刚性,确保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加强协作联动,增强监管矫正实效
建议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位。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加强证据收集意识,完善行政警告、行政拘留、收监处罚等惩罚措施与其他单位的对接机制;建立统一平台,联动公、检、法、司和监狱等各部门,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全程监督和数据在线等效果;积极协调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矫正对象建立起帮困扶助制度,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等实际困难,切实提高其教育改造积极性;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人员帮扶社会工作体系,壮大社会志愿者队伍,特别是要提高律师“公益服务”社区矫正参与度,充分发挥律师志愿者专业作用,达到高水平的“矫正”效果。
(四)做好跟踪调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
建议对特殊人员进行跟踪调查,精准提升矫正水平。做好重新犯罪问题研究,深入了解重新犯罪的原因,形成不同犯罪类别调查报告,以实证研究检验重新犯罪率衡量社区矫正工作成效的科学性,有针对性地改进矫正工作;深化“以矫带矫”微课堂,让社矫人员变被动接受教育为主动互帮互学,通过帮助他人赢取肯定与尊重,增强融入社会的信心,培养利他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探索建立市区矫正“中途宿舍”“更生之家”等,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掌握谋生手段,促进其早日适应和融入社会,确保福田区社区的安全与稳定。
区人大法制和内务司法工委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