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1、承办和协调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及其他有关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2、承办有关会议及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各类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公文处理、机要传递、保密、印章和档案管理工作。
3、协调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的政务活动安排;对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进行督办。
4、联系区委、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办公室、区人民法院及区人民检察院。
5、负责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有关综合性课题的调查研究;负责人大简报、会刊、文件汇编的编印工作,对重要工作信息进行搜集、整理、传递和反馈。
6、协助人大各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区人大常委会网站的维护管理,人大工作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建设、管理。
7、负责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人事工资、财务、办公设施、图书资料、车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人大离退休干部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协助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和工、青、妇开展日常工作。
8、负责接待受理人民群众关于人大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承办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来访及考察学习人员的接待工作。
9、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
10、承办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