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1、在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领导下负责组织人大代表选举、联络、人事任免等工作。
2、组织草拟关于选举、人事任免、代表联络、议案、建议办理等方面的办法、规定。
3、负责承办区人大换届选举,本区的市人大代表选举、补选、罢免,本区的全国、省人大代表推荐等事项;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掌握区人大代表的变化情况,做好代表补选、罢免的具体工作。
4、负责与区人大代表,在福田工作、居住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组织、协助区人大代表、在福田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开展闭会期间活动;负责福田区的市人大代表出席市人大会议的联系落实工作;组织代表学习培训、总结交流代表活动经验。
5、统筹协调各街道人大代表活动;统筹指导全区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工作。
6、负责代表大会议案组、组织组工作,起草有关文件,组织选举,办理议案审查委员会交付的各项工作。
7、负责代表大会主席团决定交付常委会审议并与本委有关的议案办理工作;负责代表建议的交办、督办和自办。
8、督促检查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代表来信来访的处理;反映代表的意见和要求。
9、负责对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任免议案的初步审议或草拟工作、任前公示及投诉调查、任前法律考试、任前发言、任命书制作、任职宣誓、任免公告及通知的具体事宜。
10、负责与本工委业务有关的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
11、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
12、办理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