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财政经济委员会职能
    发布时间:2025-04-10 11:33  来源:福田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字号:  

      1、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提出属于财政经济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2、审议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交付的议案,并提出报告。

      3、拟定和审议财政经济委员会职权范围内有关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草案。

      4、审议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的答复,并提出报告。

      5、了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及重要的经济动态,负责对国民经济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初审意见和建议。

      6、对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在财政经济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以及对国民经济重大决策和部署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报告。

      7、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决算(草案)报告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调整方案进行初审。

      8、办理区人大代表提出的与财政经济委员会有关的建议、批评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