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2019年10月25日,福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福田区机关大楼512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出席34人,实出席29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湘宁主持了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审议了福田区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和福田区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同意以上报告,并以电子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批准福田区2018年度本级决算和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福田区2015年至2017年度民生福利资金绩效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形成审议意见交区政府研究处理。
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深圳市福田区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深圳市福田区2018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形成审议意见交区政府研究处理。
四、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形成审议意见交区政府研究处理。
五、会议审议并以电子表决方式通过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府投资项目审查监督办法(草案)。
六、会议审议并以电子表决方式通过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第二次修订草案)。
七、会议听取了福田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处置和监管工作调研报告,要求区人大法制内司工委会后修改完善调研报告,转政府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共同推进我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八、会议听取了关于加强福田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工作的调研报告,要求区人大财经城资工委会后修改完善调研报告,转政府相关部门研究处理,进一步加强人大对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监督工作,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九、会议审议并以书面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同意,免去唐嘉枫、陈凯明的福田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戚东升为福田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任命施华为福田区监察委员会委员;任命詹旭伟为福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接受陈新哲辞去福田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和区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接受王健、王全福辞去福田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接受叶洪孝辞去福田区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十、会议举行了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湘宁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上述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十一、会议审议并以电子表决方式通过了补选区人大代表事项,同意在第1 选区(园岭街道)、第13 选区(南园街道)、第38 选区(沙头街道)、第130 选区(政法系统)、第163 选区(党政系统)各补选1 名福田区七届人大代表。
主 持:杨湘宁
出 席:章海蓉、陈慧明、张尊众、范胜祥、吴 游、邓 超、侯帼豪、曾庆祥、刘敬文、李博新、吴裕得、王 健、李丽娟、夏国鸣、邢 明、陈利群、肖伟雄、郑大拥、黎 佃、马建萍、王老豹、王富芝、伍吟红、刘茜莹、江 汉、陈 洁、张 蔷、黄干达
请 假:徐海微、王全福、伍贵富、黄东贵、黄镜恺
列 席:区监察委员会李树军,区政府舒毓民,区人民法院周公昌,区人民检察院邱华红,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苏志权、黄小平、许洪铎、陈 斌、陈国才、唐 芳、刘仁根、区人大代表:白凤斌、宋 洋、楚 天、黄伟良、黄志辉、张洪涛、古江临、陈爱霞、陈 菱、宇叶红、朱晓芬、周建明、刘鸣宇、肖 樱、戴洪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