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报告
——2021年1月25日在福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院长 詹旭伟
各位代表:
我代表福田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院共受理案件133010件,结案117684件,结案标的额1298亿元,收、结案数和法官人均结案数均位列全国基层法院前列,年底存案连续三年下降。
一、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服务保障,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一年来,我们忠诚履职,感恩奋进,担当司法主责,助力城区发展。
攻坚扫黑除恶共建平安福田。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涉黑恶案件办理实现“三个100%”,工作成绩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聚焦“案件清结”,受理的涉黑恶案件27件全部依法办结,实现结案率100%,审结金某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省公安厅督办的刘某峰等16人犯罪集团跨省套路贷案2等大案要案;坚决“打财断血”,共判处罚金、没收财产、追缴赃款2310万元,全部移送强制执行,实现移送率100%;强化“黑财清底”,健全涉案财产处置机制,执行到位款项全部及时上缴财政,实现财产入库率100%;坚持“线索清仓”“以案促治”,受理群众举报线索17条,移送犯罪线索10条,发出司法建议86篇。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坚决惩处侵害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减少办案活动给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修订完善《财产保全工作规程》,着力提升保全质效,优化财产保全流程,办理周期缩短60%。保障金融产业健康发展。妥善处理涉融资租赁、融资融券、委托理财等新类型金融纠纷,审结金融类案件50374件;维护证券市场稳定,高效办结实现股票质押权案件35件,结案总标的额265亿元;妥善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金融刑事案件31件,涉案金额89亿元;提升金融纠纷化解效能,向各大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发出完善金融合同条款司法建议,探索群体性金融纠纷案件示范性判决机制。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648件,“小黄鸭”涉港著作权纠纷案3入选广东法院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罚力度,出台全省首个《侵害商标权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审理指引》,作出全市首例适用惩罚性赔偿判决,实现惩罚性赔偿制度4率先破冰;凝聚保护合力,深化与福田市场监督管理局合作,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专业化建设,发布全市首份《商标专用权与公平竞争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知识产权调研论文获评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服务数字经济发展。妥善审结涉网络购物、网络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案件101件,以司法裁判规范线上交易行为;探索构建电子证据开示审查机制5,审理涉电子证据案件逾2万件;加大个人隐私数据保护力度,依法惩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7件22人。保障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实施。申请设立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人民法庭,积极推进合作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妥善审结涉南华村棚改的系列房产纠纷案件6,积极配合处理相关房屋解封、注销工作。做好迎接2020年全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围绕提升“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指标7,细化制定多项改革举措,助推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各项任务落地实施。
延伸司法职能服务城区治理。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与区住建局建立物业监管和物业纠纷调处司法行政联动机制,为打造“物业城市”福田模式提供基层实践样本;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对10起虚假诉讼行为当事人处以训诫、罚款,对1件伪造证据涉嫌诈骗犯罪案件追究刑事责任,打造诚信诉讼环境,助推文明城市创建;深入研判审判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发出司法建议83篇,报送信息获市委办采用7篇。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聚焦扫黑除恶、疫情防控、《民法典》实施等重大专题,围绕国家宪法日、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大节点,拓宽宣传渠道,在各类媒体平台发布普法宣传稿件998篇,有效服务基层普法;完善法官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工作机制,开展《民法典》等主题普法讲座15场,向辖区企业提出法律风险防控建议20条,着力满足基层法律需求。
坚守司法阵地保障疫情防控大局。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实现疫情防控和司法主业双推进、两不误。及时调优司法举措,开展网上办案、远程开庭;廖泰琳法官因疫情滞留湖北网上开庭事迹获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广泛报道,被评为深圳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出台妥善处理涉疫情案件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审慎采取查封、冻结措施,依法从速审理涉疫情案件265件,涉疫借贷纠纷调解案8入选广东法院疫情防控民事行政纠纷典型案例;妥善执结莉莉玛莲酒吧场地腾退案9、园岭万佳广场物业腾退案10,有效保障企业复工达产。
二、狠抓审执主业,提升司法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年来,我们深挖潜力,勇毅笃行,严抓司法质效,守护公正底线。
强化刑事审判,有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刑事案件1627件,判处被告人2431人。加大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惩治力度,审结假冒北京同仁堂特大生产销售假药团伙案11,对首犯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态势,审结跨国特大电信诈骗案12、全国首宗利用“卡密”洗钱案13,有力保障群众财产安全。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财产权益犯罪行为,审结职务侵占案件30件37人。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对奸淫未成年人的林某、洪某从严判处十年、八年有期徒刑。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2件15人,对原深圳市卫计委医政处处长廖某伟、原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汪某波以受贿罪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建议并由区检察院撤回起诉5件;推进刑事辩护全覆盖,为符合条件的325名被告人依法指定辩护。
强化民商事审判,全力服务首善之区建设。审结民商事案件64792件。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妥善审理买卖、承揽等传统合同纠纷案,促进市场要素自由流通,为市场主体提供可预期的市场环境;在供应链合同、融资性股权、第三方支付等新类型合同纠纷案审判中,公平合理分配当事人权利、义务和风险,鼓励、保护商业模式创新。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妥善审结股权转让纠纷、侵害公司利益纠纷、融资性股权投资纠纷等商事案件3265件,依法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保障商事主体经营稳定;引导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发展,妥善审理涉私募基金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合同纠纷案,依法保护金融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落实“房住不炒”政策,依法打击“借名买房”“代持房产”等规避限购政策行为;妥善处理涉蘑菇租房、巴乐兔等线上租房平台的房屋租赁纠纷,有力防范化解线上租房平台“爆雷”风险。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180件;深化少年及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14,会同区民政局、教育局、妇联等13家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家庭成员合法权益联动保护机制;完善家事“专业审判+多元化解”审判模式,聘任家事观察员、调查员、调解员78名,提升家事纠纷化解实效。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831件,积极开展“护薪”行动,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6268万元。
强化执行工作,有效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大执行力度。全年执结案件49771件,执行到位金额54亿元,同比上升12%;有效管控财产上拍和执行款发放等办案关键节点,加快财产处置进度,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与区公安分局建立“临控”被执行人常态化工作机制,有效解决“找人难”问题。强化善意文明执行,依法灵活采用查封、扣押等财产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全面适用执行指挥实战管理系统,实现外出执行可视化监管。
强化监督管理,显著提高司法办案质效。严抓办案质量,对审限监督、发改案件评查等质量管理监督体系进行全面优化;设立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对二审发改案件每案必评,强化评查结果运用,将评查结果记入法官案件质量档案,追究问题案件承办人责任,提升法官办案质量意识。严管办案周期,出台缩短办案周期、清理长期未结案等专项方案,实施办案节点全流程管控,实现全院平均办案周期同比缩短14天,长期未结案同比下降507%。深化阳光司法,裁判文书上网77127篇,开展庭审直播22539场,使司法公信力在“全民围观”中显著提升。
强化诉讼服务,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深化“智慧诉服”建设,全面推行远程诉讼模式,网上立案63645件,同比大幅增长180%,跨域立案15116件,网上调解2929次,远程发放执行款1165万元,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向社会公布“一次办好”清单,推行夜间送达、假日法庭工作模式,进一步方便当事人诉讼。改善司法服务基础设施,新租赁的七千平方米审判和办公场地即将投入使用,“六专四室”16改造基本完成。
三、深化司法改革,打造智慧法院,全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年来,我们锐意改革,创新日进,勇探未历之征,开启未有之境。
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17稳妥推进。作为最高院确定的基层改革试点单位,积极推进完善小额诉讼程序、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健全电子诉讼规则等改革举措,进一步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采取“要素式庭审+要素式文书”审理模式,全面提高诉讼效率,通过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结案21811件,小额诉讼审理周期同比缩短487%。健全电子诉讼规则,增设电子庭审数字法庭,全面高效铺开在线庭审,开展在线庭审16955场。
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改革提质增效。壮大专业调解队伍,特邀调解组织达到51家,各类调解员增至557名;优化调解员队伍分类分级分层管理模式改革项目入选最高院发布的司法改革示范案例18,成为全国入选改革示范案例最多的基层法院。扩大多元共治格局,与深圳市蓝海商事调解中心等社会组织签订合作协议,携手深圳市众信电子商务中心打造商事纠纷全链条线上解纷机制,设立全市首个房产领域纠纷调解在线司法确认工作室。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全国率先试行民商事案件诉前鉴定全覆盖19,诉前调解全面向审判阶段延伸。发布全市首份《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工作报告》。通过多元解纷机制改革推进诉源治理成效显现,诉前调撤纠纷6499件,诉讼案件受理量同比减少1084件,案件连年大幅增长势头初步得到遏止。
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提速。加速推进无纸化办案20试点,制定《全流程网上办案工作规程(试行)》,全口径、全流程、全覆盖的无纸化办案体系初步形成;积极探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强化电子卷宗系统、移动微法院等平台功能集成,无纸化立案、电子阅卷、电子送达、裁判文书自动生成、上诉案件无纸化移送等功能逐步实现,网上办案质效大幅提升,通过电子卷宗系统办案62533件;加强司法大数据在审判态势分析、绩效考核中的有效运用,推进审判监督管理智能化。积极参与福田区跨部门政法大数据平台建设,业务协同平台电子换押全面启动。
四、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司法能力,加快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院队伍
一年来,我们党建引领,砥兵砺伍,汇聚硬核力量,锻造司法铁军。
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区委报告重大事项和工作情况。扎实开展“三项队建”21活动,组织干警参加政治轮训5期,深化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坚决守好司法意识形态阵地,严把信息发布、庭审直播、文书撰写“政治关”。持续推进市委巡察整改落实,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着力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
持续深化司法能力建设。大力培养专家型法官队伍,组建司法研究骨干梯队,建立年度、季度“办案之星”、优秀案例评选发布机制,加强司法精品培育;完善业务培训机制,打造“福法三大讲堂”22,组织疫情防控审判执行工作培训、《民法典》专题培训等各类培训讲座44场,培训干警3950人次,有效提升法官专业能力水平。1名法官被最高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2名法官被深圳中院授予首届“深圳市审判业务专家”称号;7篇调研论文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中获奖并首次荣获一等奖,获奖数量居全省基层法院首位;5篇案例入选全国、全省法院典型案例;全院2个集体、19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大警示教育力度,认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引导干警以反面典型案件为戒,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坚持自查自纠和抓早抓小,开展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进行审务督察16次,各级责任主体开展提醒谈话共70人次,对2名干警给予诫勉,3名雇员和劳派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信访投诉量同比下降276%,队伍作风持续好转。
真诚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积极落实区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认真办理区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7件。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加强司法保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全面落实审议意见。强化代表委员联络,制作联络专刊3期,全面报告法院工作动态。提升代表委员司法参与度,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庭审观摩、见证执行等活动10场91人次。依法自觉接受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真诚接受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区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区法院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一是司法能力与服务保障“双区”建设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服务大局、防范风险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少数案件存在办理质量不高、裁判尺度不统一、审理周期较长等问题,司法质效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司法作风有待改进,法院内外制约监督机制还需完善;四是基础设施条件与司法办案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对粤港澳大湾区、先行示范区建设和综合改革试点等重大历史机遇,作为深圳中心城区法院,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阶。我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区委工作部署,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为主线,以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为目标,加快建设高质效、服务型、智慧化的一流司法公信力先行示范法院,为福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区,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服从区委领导,全面贯彻区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稳法院工作政治方向。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守意识形态司法阵地。推动基层党建向“标准+质量+示范”迈进,发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作用,实现党建与业务双融双促。
二、紧密围绕中心工作,高站位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提高政治站位,构建适应大局发展需求的司法保障体系。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司法应对,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强化对新技术新业态的司法研判,助推新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服务保障福田区“三大新引擎”建设,推进设立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人民法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体系,助力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城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六建”工作,推动实现“长效常治”。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大《民法典》普法宣传力度,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着力增强社会法治意识。
三、严抓审判执行主业,深层次提升司法质效
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建设,健全智能化全流程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案件评查、专业法官会议机制建设,着力构建标准化裁判体系,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办案质量;强化审限管理,全力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提高办案效率。把“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落实到立案、审判、执行等司法办案全过程,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诉讼服务向街道社区延伸,打造高质量司法服务标杆典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坚持系统思维和问题导向,新起点推进司法改革
在贯彻落实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找准发力点,力争打造具有示范效应的基层实践样本。统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创新“互联网+金融”治理模式改革等项目,实现司法改革与审判业务相融互促。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全面实施无纸化办案模式,推进电子卷宗深度运用,探索实施“四类案件”23智能化识别和监督,积极参与构建政法系统跨部门办案大数据平台,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五、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高标准建设法院队伍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把对党忠诚教育摆在第一位,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促进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严格执行防止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坚持抓早抓小,促进队伍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强化人才培养和队伍管理,深化履职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考评和激励体系,促进干警素质能力进一步提高,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
六、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全方位提升司法公信
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各方面监督,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和代表审议意见,持续改进法院工作。创新加强代表联络工作,结合代表所在行业和区域开展特色联络活动。建立基层诉讼服务站和法官联络点,积极参与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主动拓宽接受监督渠道,开展司法监督员、廉政监督员选任。深化阳光司法,全面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常态化,真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先行示范再出发,奋发有为正当时。区法院将以敢为人先的锐气,一往无前的勇气,蓬勃向上的朝气,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努力开创新局面、干出新业绩,推动福田法院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走在全国基层法院前列,为福田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区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附件一
有关用语说明
1.金某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自2003年始,被告人金某吉伙同李某基、金某等人,通过暴力、威胁手段,向深圳市四家韩式KTV场所以高于市场价格强行销售洋酒并收取保护费,逐渐形成内部层级分明、分工严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十年内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攫取非法利益79万元。该案系福田区近四年来首宗黑社会性质案件,区法院经审理,判处首犯金某吉有期徒刑二十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刘某峰等16人犯罪集团跨省套路贷案:自2013年2月始,被告人刘某峰、戴某等合股控制经营金融、咨询等数家公司,以非法手段获取大量公民信息,对外经营非法放贷业务,在全国各大城市注册分公司,开设门店100余家。该犯罪集团以民间借贷为名,诱骗被害人签订空白合同、借据,将房产交由该公司代持,通过虚构债权数额,肆意收取高额费用和恶意处置代持房产,并雇佣谢某、潘某等人专门从事债务催收,实施电话恐吓、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诈骗数额高达800余万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该案系省公安厅督办的专案,为全市最大规模“套路贷”犯罪案件。区法院庭审历时五天两晚,判决书共560页33万余字,对刘某峰等16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十四年不等刑罚。
3.“小黄鸭”涉港著作权纠纷案:香港森科公司系“BDuck”小黄鸭系列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2017年,森科公司发现内地居民曹某在淘宝网店中销售使用了其小黄鸭作品形象的手机壳,损害其品牌商誉,故诉至区法院。区法院审理认为,在案证据表明BDuck品牌的影响力已从香港辐射至广东乃至全国,对其香港知名度证据予以采信,判决曹某停止侵权并赔偿森科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5000元。该案作为粤港澳大湾区专题片之一在珠江频道《法案追踪》栏目播出,粤港两地新闻媒体均进行了报道,有力增强了港澳当事人对大湾区营商环境的信心。
4.惩罚性赔偿制度: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是指由法院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力解决侵权成本低问题、惩罚和遏止侵权行为的重要制度。我国自2013年以来陆续修订了《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立法层面逐步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中专门提出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区法院在该领域大力探索突破,制定全省首个侵害商标权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审理指引,对程序启动条件、实体审查标准、赔偿基数和倍数确定等进行全方位规范指引,使国家法律更具司法实践中的可操作性。
5.电子证据开示审查机制:为主动适应互联网交易司法需求,区法院开展了《互联网语境下电子证据的开示与审查》专题调研,并以此为指引,指导法官以独立的技术手段对电子数据进行固定、验证和审查,有力提升裁判公信力,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6.涉南华村棚改的系列房产纠纷案件:自福田区河湾北片区改造项目启动以来,区法院妥善审结了俞某诉三元电子公司、廖某诉宝安集团、高丽幼儿园诉新天力投资公司等多宗涉南华村棚改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积极配合、协助区有关单位开展被查封房屋的后续处理问题,及时对涉案房屋进行解封、注销,为片区改造推进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7.“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指标:“执行合同”“办理破产”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中,与法院工作密切相关的两个评价指标。“执行合同”指标主要衡量企业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商事纠纷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以及企业参加诉讼的便利程度。“办理破产”指标主要衡量企业通过司法程序进行破产清算或实现重整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债权清偿比例,以及破产法律制度的充分性和完整性。
8.涉疫借贷纠纷调解案:2020年3月,原告刘某向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多利工贸公司、梁某等人偿还借款600万元,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了解,被告多利工贸公司因疫情影响造成经营困难,正在办理银行贷款筹措资金。考虑到若此时对被告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企业将难以获得贷款,也不利于企业复工复产。为此,区法院加大调解工作力度,促使双方在短时间内就案件达成和解,原告撤回起诉,多利工贸公司顺利获得贷款,复工复产后偿还了原告所有借款。
9.莉莉玛莲酒吧场地腾退案:2020年4月,市交通运输局申请执行莉莉玛莲酒吧返还购物公园北园涉案房屋并支付占有使用费用。由于受疫情影响,被执行人莉莉玛莲酒吧经营惨淡,尚拖欠数十位员工工资和供货商大量货款,如强制清场,很可能引发包括劳务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在内的各类连锁矛盾冲突。经积极协调沟通,申请执行人同意给予被执行人宽限期,被执行人按照搬离计划时间表主动离场,妥善完成了场地清退交付,为被执行人恢复经营、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支持。
10.园岭万佳广场物业腾退案:2020年7月,深圳城建明园公司申请执行返还园岭园中花园万佳广场物业。经现场勘查,发现涉案场地位于福田区园岭大型生活区,有超市、餐饮、培训机构等46个门店正在经营,疫情对大部分商户已造成较大冲击,此时如果机械采取清场、腾退等强制执行举措,不仅商户的经营难以为继,周围居民的生活也会大受影响。为最大限度降低对商户生产经营的影响,区法院积极协调纠纷双方将物业返还变更为管理权返还,推动申请执行人与商户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有效保障了46户商户经营稳定,平稳高效完成涉11万平方米物业移交执行工作。
11.假冒北京同仁堂特大生产销售假药团伙案:被告人卓某南自2012年开始在深圳市从事生产销售假药活动,组织、雇佣了张某唐、陈某发等10人,以低价采购假冒北京同仁堂药品,印制假冒药品包装盒、防伪标识,再以远超成本的价格将假药售出,形成了严密的假药“生产—包装—销售”关系链,团伙牟取暴利146万余元。区法院经审理,判处卓某南等11人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至十三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判处首犯卓某南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50万元。
12.跨国特大电信诈骗案:2020年区法院审结了两宗跨国特大电信诈骗案。被告人蓝某等47人通过在国内设立公司,在马来西亚设立海外事业部,招募员工组成犯罪集团,利用自行非法搭建的虚假期货交易平台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造成被害人损失人民币8524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七年二个月不等刑罚。被告人李某汉受“番薯文”(在逃)指使,组织、雇佣蔡某豪、赖某齐等38人,在柬埔寨冒充我国公检法机关实施大规模电信诈骗,造成被害人损失人民币1112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二年不等刑罚。
13.全国首宗利用“卡密”洗钱案:自2017年11月起,被告人谢某斌等人将电信诈骗所得款项转至洗钱账户,以高买低卖的方式在电商平台大量购销电话储值卡及密码,最快可用18秒就将诈骗赃款“洗白”,洗钱数额特别巨大。该案判决谢某斌等1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至八年不等刑罚,罚金共计人民币49万元。该案系法院审理的首宗利用“卡密”洗钱案,得到人民法院报、法治日报等多家媒体专题报道,促进各大电商平台对“卡密”购销行为进行严格监管。
14.少年及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近年来,区法院积极回应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多元家事司法需求,打造了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家事观察员和专业社工全程参与解纷的“三员一工”少年及家事审判工作新机制,建立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成长关怀、人身安全保护令、实行离婚、抚养权和夫妻财产分割分别裁判等制度,形成人文化的家事审判新体系。
15.跨域立案: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可以就近选择法院(庭),不受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等限制,向异地法院申请立案,享受家门口法院诉讼的便利。
16.“六专四室”:是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用于保障刑事审判顺利进行的十个硬件设施的总称。“六专”包括:专用囚车、专用羁押通道、专用电梯、专用座椅、专用车库、专用卫生间;“四室”包括:羁押室、枪弹室、装备室、监控室。
17.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2019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等20个城市中级、基层法院开展试点。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完善简易程序规则、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健全电子诉讼规则、构建电子诉讼平台、完善电子送达机制,旨在通过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升司法效能,进一步满足群众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
18.司法改革示范案例:2017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全面收集、深度挖掘各地法院推进司法改革的特色经验,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做法,并以案例形式推广,至今共评选发布10批次167个全国法院改革示范案例。区法院审判团队建设、院庭长办案配套机制和调解员分类分级分层管理3项改革先后入选,累计入选数量全国基层法院第一。
19.民商事案件诉前鉴定全覆盖:2018年区法院探索建立诉前鉴定工作机制,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鉴定工作前置到诉前调解阶段,引导当事人形成诉讼预期,有效提升医疗纠纷调解效能。2020年8月,区法院制定《关于民事案件诉前开展鉴定工作的指引》,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待证事实需要通过鉴定意见证明的其他民商事案件也纳入诉前鉴定的范围,在全国率先试行诉前鉴定全覆盖,大幅缩短部分涉鉴定民商事案件审理周期。
20.无纸化办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年来主导推广的新型司法办案模式,通过适用电子卷宗系统、深圳移动微法院等系统平台,积极探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有力推进远程诉讼和线上办案,实现案件从立案到归档全流程无纸化在线办理。
21.“三项队建”活动:2020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决定在全国法院系统部署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和“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情况”专项整治三项队伍建设活动,全面加强人民法院党的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打造忠诚、纯洁、可靠的法院队伍。
22.“福法三大讲堂”:区法院以院训“尚法惟民慎断惟实”为基础,打造“尚法讲堂”“慎断讲堂”“渠清如许大讲堂”,合称“福法三大讲堂”,将司法能力提升、专业人才培养和法院文化建设融为一体。“福法三大讲堂”已开展8场讲座,涉及《民法典》、庭审能力、裁判文书、司法建议等方面内容。
23.“四类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院庭长要监督管理“四类案件”,具体包括:(1)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2)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3)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4)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同时要求各级法院根据自己的审级、辖区特点、案件情况等进一步细化“四类案件”的具体情形。
附件二
2016-2020年案件受理和办结数据图
2016-2020年年底存案数据图
2016-2020年长期未结案数据图
2020年审执结案件类型构成图
2020年审结民商事案件类型构成图
2020年审结刑事案件类型构成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