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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宏带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深圳市法律援助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3-08-04 20:00  来源:福田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字号:  

  8月4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马宏带领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分别前往区法律援助处、区法援处驻南园法援工作站,对区政府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深圳市法律援助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冯瑞以及区司法局、南园街道、梅林街道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图片2.png

  在视察现场,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了区法律援助处窗口功能分区、人员架构、信息化建设等情况,详细了解了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职责、法律援助办理流程等事项。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区司法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深圳市法律援助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冯瑞副区长对我区即将上线的“掌上社区法律顾问”平台和切实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计划进行介绍和表态发言。图片3.png

  马宏主任对我区“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表示肯定,她强调,法律援助工作事关困难群众权益维护,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体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将推动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快速高效发展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二是严格依法履职、加强协作联动、强化宣传教育,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量,进一步增强法律援助工作合力,着力提升法律援助知晓度;三是坚持跟踪监督,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执法检查报告经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要按相关规定转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办理。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收到审议意见后,要抓好督促落实,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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