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工)委: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和“未经培训的,除个别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的有关规定,为适应区属各单位发展党员的需要,现举办我区入党对象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入党对象全面了解、掌握党的性质、宗旨和纲领,加深对党的指导思想、纪律及光荣传统等各方面的充分认识,提升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信仰,为党的队伍灌注新的力量。
二、培训对象
全区各基层党组织确定准备发展的入党对象(参训各单位名单附后)。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5月8-12日
培训地点:福田区委党校一楼多媒体大教室
四、培训方式、内容及考核办法
以现场教学和理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入党对象学习党的基础知识、中国共产党党史、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祭拜革命先烈、观看革命影片等。考核采用课堂开卷考试的方式。
五、几点要求
1、参训学员在学习期间要服从党校的教学安排,不得缺课,请各参训单位及个人提前安排好工作。
2、根据教学安排的需要,请学员第一天上课着深色或净色服装参训。
3、本次培训报名以各基层党工委为单位,集体向区委党校报名。本期培训人数定为100人,培训报名人数如超过计划人数,以区委党校的安排为主。
报名时间:截至4月27日
培训报到时间:5月8日上午9:00-9:15
联系人:崔嘉玲
联系电话:83317975 83312193-8113。
83317975(传真)
邮 箱:dxspk@szft.gov.cn
附件 1、参加入党对象培训的各基层党(工)委及名单
2、入党对象培训班报名表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党校
2017年4月18日
附件1
参加入党对象培训的各基层党(工)委名单
1、区直属机关党工委 19、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区委教育工委 福田局党委
3、区委卫计工委
4、区公安分局党委
5、区法院机关党委
6、区检察院党委
7、园岭街道党工委
8、南园街道党工委
9、福田街道党工委
10、沙头街道党工委
11、梅林街道党工委
12、华富街道党工委
13、香蜜湖街道党工委
14、莲花街道党工委
15、华强北街道党工委
16、福保街道党工委
17、区城管局党委
18、区两新组织党工委
附件2 福田区入党对象培训班报名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 |||||
序 号 | 培训时间 |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联 系 电 话 | 备 注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说明:1、此表可复制;2、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此表并将电子表格发到报名邮箱dxspk@szft.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