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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新闻出版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 2023-01-17 11:11来源 : 福田区委宣传部

  福田区新闻出版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联系(地址:福田区福民路123号区委大院16楼;电话:0755-8297802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新闻出版局全面落实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认真履职,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新闻出版有关政策和举措。

  一是规范实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我局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主动公开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并将办理结果及时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双公示平台;在福田政府在线公开公示资金资助、评奖推荐、获奖名单等信息。

  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将应当及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福田融媒APP、“幸福福田”公众号等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市、区各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

  三是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含换证、注销)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区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有序开展,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但还存在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广度不够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二是进一步完善和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切实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提高信息质量、增加信息数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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