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新闻出版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1-17 17:59来源 : 福田区委宣传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田区新闻出版局联系(地址:福田区福民路123号区机关大楼16楼;电话:0755-8278621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福田区新闻出版局全面落实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认真履职,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新闻出版有关政策和举措。
一是规范实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主动公开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并将办理结果及时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双公示平台;在福田政府在线公开企业注销等信息。
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将应当及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幸福福田”公众号等互联网政务媒体以及市、区各报刊等途径予以公开。
三是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福田区新闻出版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覆盖面方面还有待加强。
下一步将从政务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入手,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务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出版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