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出版物发行单位:
根据省、市局有关文件精神,将开展2019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请各出版物发行单位(含批发、零售)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年度核验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年度核验工作的范围
参加年度核验的单位为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企业、单位及个人,含2018年新批准设立的发行单位。连锁或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参加本次核验工作。
二、年度核验需报送的材料
1、《2019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及回执;
所有需要年检的发行企业(不包括连锁或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须登录全国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系统,点击“发行单位基本信息填报入口”,按“填表说明”填写《2019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后生成回执,打印回执及《2019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并盖章。
2、《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3、《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4、发行单位含网络销售的网上书店需提供备案回执复印件、网站主页或相关截屏复印件。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外资发行企业须提供)
三、材料报送时间
发行单位应于2019年4月18日前将年度核验材料报至所属辖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
四、注意事项
1、年度核验材料中核验登记表、有关复印件及网上年度核验填报回执需加盖公章;
2、提交资料具体地址: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F座三层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3、上述材料一式二份,整理成册,加盖公章,负责核验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及发行单位各留存一份。
附件: 1. 《深圳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深新出〔2019〕3号)
2.《关于开展广东省2019年发行单位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粤新出通〔2019〕1号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出版局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