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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福田区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0-03-19 15:25来源 : 福田区委宣传部

辖区各出版物发行单位:

  根据省、市局有关文件精神,将开展2020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请各出版物发行单位(含批发、零售)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年度核验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年度核验工作的范围

  参加年度核验的单位为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企业、单位及个人,含2019年新批准设立的发行单位。连锁或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参加本次核验工作。  

  二、年度核验需报送的材料   

  1、《2020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及回执;

  所有需要年检的发行企业(不包括连锁或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须登录全国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系统,点击“发行单位基本信息填报入口”,按“填表说明”填写《2020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后生成回执,打印生成回执的《2020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并盖章签名。

  2、《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3、《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4、发行单位含网络销售的网上书店需提供备案回执复印件、网站主页或相关截屏复印件。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外资发行企业须提供)

  三、材料报送时间

  发行单位应于2020年4月10日前将年度核验材料报至所属辖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

  四、注意事项

  1、年度核验材料中核验登记表、有关复印件及网上年度核验填报回执需加盖公章(核验登记表法人签名处需法人签名);

  2、提交资料具体地址: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F座三层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3、上述材料一式二份,整理成册,加盖公章,负责核验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及发行单位各留存一份。

  附件: 1. 《深圳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深新出〔2020〕4号)

        2.《关于开展广东省2020年发行单位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深机收〔605〕号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出版局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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