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时间 : 2021-11-23 15:15来源 : 福田区委政法委
我办于2021年10月22日通过福田政府在线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对《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意见期30个自然日。现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已经结束,共收到2条意见或建议。经充分研究,采纳情况如下:
1、意见或建议:建议放宽对社会建设专项资金优质项目的资助次数限制,推动优质项目更好的服务福田群众。
采纳情况:采纳。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五条将末期评估等级优秀的项目、获得部门推介的项目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认为符合当年重点工作需求的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库。纳入重点项目库的项目将优先给予支持,并且不受本办法第二十条关于资助次数的限制。征求意见稿同时规定,专项资金对同一项目的资助次数一般不超过3次。确有必要继续资助的,应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2、意见或建议:在评审阶段加强对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和申报机构的审核力度,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投放的精准度。
采纳情况:采纳。征求意见稿针对专项资金评审工作新增了《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评审工作规则》,对评审内容、程序与方式进行了详细规定。
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