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英才荟律师人才奖励申请指南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7-13 11:53来源 : 福田区人才工作局
1.政策依据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若干措施(2021)的通知》(福发〔2021〕10号)、《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2021)》第6.2.7条。
2.政策内容
符合条件的新执业律师、省级以上优秀律师、涉外律师,具备一定执业年限且承诺在福田区执业的,可获得最高3万元的执业奖励。
3.申报条件
3.1申请新执业律师奖励的应为2017年1月1日(含当日)以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从未享受过福田英才荟政策关于新执业律师的奖励,并在福田辖区律师事务所执业满3年,且承诺自领取奖励款之日起继续在福田辖区律师事务所执业至少2年的专职执业律师。
3.2申请省级以上优秀律师奖励的应为2017年1月1日(含当日)以后获评“全国优秀律师”或获评“广东省优秀律师”,在福田辖区律师事务所执业,且承诺自领取奖励款之日起继续在福田辖区律师事务所执业至少2年的专职执业律师。“全国优秀律师”奖励与“广东省优秀律师”奖励不可同时享受。
3.3申请涉外律师奖励的情形之一:应为入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单”或广东省律师协会评选的“广东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名单”,在福田辖区律师事务所执业,且承诺自领取奖励款之日起继续在福田辖区律师事务所执业至少2年的专职执业律师。
申请涉外律师奖励的情形之二:应为香港、澳门居民,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或者律师执业证书(粤港澳大湾区),在福田辖区律师事务所执业,且承诺自领取奖励款之日起继续在福田辖区律师事务所执业至少2年的专职执业律师。
4.支持事项
4.1对符合新执业律师奖励条件的律师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
4.2对符合“全国优秀律师”奖励条件的律师一次性给予3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对符合“广东省优秀律师”奖励条件的律师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申领过“广东省优秀律师”奖励的律师后获评“全国优秀律师”可申请“全国优秀律师”奖励,并获取1万元进阶奖励金。
4.3对符合涉外律师奖励条件的律师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5.申请材料
5.1新执业律师材料
5.1.1《福田英才荟律师奖励申请表》;
5.1.2本人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或护照(验原件交复印件);
5.1.3律师执业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5.1.4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复印件;
5.1.5在福田缴满三年的社保(或个税)清单;
5.1.6本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需手抄开户行、银行卡账号,签名)。
5.2优秀律师
5.2.1.《福田英才荟律师奖励申请表》;
5.2.2本人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或护照(验原件交复印件);
5.2.3律师执业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5.2.4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复印件;
5.2.5在福田近三个月的社保(或个税)清单;
5.2.6本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需手抄开户行、银行卡账号,签名);
5.2.7“全国优秀律师”或“广东省优秀律师”获奖证明。
5.3涉外律师
5.3.1《福田英才荟律师奖励申请表》;
5.3.2本人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回乡证)或护照(验原件交复印件);
5.3.3律师执业证(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5.3.4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复印件;
5.3.5在福田近三个月的社保(或个税)清单;
5.3.6本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需手抄开户行、银行卡账号,签名)。
6.申报程序
6.1网上申请。申请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网站注册(申请人与注册人信息必须一致)、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6.2材料提交。在网上申请并得到预审受理后,将纸质材料邮寄或现场提交到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6.3审核确认。福田区司法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确认。
6.4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福田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
6.5拨款。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由福田区司法局拨付奖励资金。
7.受理时间及办结时限
7.1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7.2自有效受理日起,原则上20个工作日内办结。
8.其他说明
8.1本指南项目所指支持资金为税前金额,受年度财政预算限制,支持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8.2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果出现弄虚作假及其它违规申报行为,需全额退回已发放的奖励政策支持资金,申报单位及个人五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福田区律师人才奖励。如出现信用问题导致不符合基本申报条件需要追回本政策支持资金。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3本指南由福田区司法局负责最终解释,咨询电话:0755-83529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