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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英才荟外贸及电商经营奖励申请指南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7-13 11:53来源 : 福田区人才工作局

  1.政策依据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若干措施的通知》(福发〔2021〕10号)及《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第4.4.2条。

  2.政策内容

  辖区上年度进出口额达到20亿人民币以上的企业,以及上年度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到5000万美元以上的存量及新迁(新设)的跨境电商企业,根据上年度贡献情况,给予企业高管最高8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一年只能申报1人。

  对在辖区注册,纳入福田区商业统计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上年度网络商品零售额实现同比正增长,且自营商品网络零售额在1亿元以上的,给予其企业主要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技术团队负责人最高80万元的经营管理人才奖励。同一企业一年限申报1人。

  奖励80万元的,可认定为Ⅰ类福田英才;奖励50万元(含)以上的,可认定为Ⅱ类福田英才;奖励20万元(含)以上的,可认定为Ⅲ类福田英才。

  3.申请条件

  3.1 外贸企业重点人才支持项目

  3.1.1 进出口额达20亿元人民币以上,且进出口额同比正增长;

  3.1.2 进出口额以海关或深圳市商务局等部门数据为准。若截至受理时间,海关或深圳市商务局等部门仍未提供相关数据,则当年不予此项支持。

  3.2 跨境电商重点人才支持项目

  3.2.1 上年度进出口额达到5000万美元以上,且进出口额同比正增长(新设及新迁的跨境电商企业无需同比正增长);

  3.2.2 进出口额以海关或深圳市商务局等部门数据为准,具体指海关监管代码为1210、9610、9710、9810项下的进出口额。若截至受理时间,海关或深圳市商务局等部门仍未提供相关数据,则当年不予此项支持。

  3.3 电商重点人才奖励项目

  3.3.1 企业通过自营交易平台开展网络销售活动,且自营商品网络零售额在1亿元以上;

  3.3.2 企业上年度网络商品零售额实现同比正增长。

  3.4 限制条件

  3.4.1 申请企业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均在福田区,其中外贸及跨境电商重点人才统计关系指海关或深圳市商务局等部门进出口数据统计;

  3.4.2 外贸及跨境电商重点人才申请对象须为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监事长等以及其他同等级别高管;

  3.4.3 同一企业一年限报一次;

  3.4.4 外贸、跨境电商、电商重点人才奖励项目择一申请。

  4.支持事项

  4.1 支持额度

  4.1.1外贸企业重点人才支持

进出口额(人民币)

奖励金额(人民币)

20(含)-100亿元

5万元

100(含)-400亿元

10万元

400(含)-700亿元

20万元

700(含)-1000亿元

50万元

1000(含)亿元以上

80万元

  4.1.2跨境电商重点人才支持

进出口额(美元)

奖励金额(人民币)

5000(含)-10亿美元

5万元

10(含)亿美元以上

10万元

  4.1.3 电商重点人才支持

上年度自营商品网络零售额

奖励金额(人民币)

1(含)-30亿元

10万元

30(含)-50亿元

20万元

50(含)-100亿元

30万元

100(含)-150亿元

50万元

150(含)亿元以上

80万元

  4.2福田英才认定

  根据奖励对象的意愿,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可将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认定为福田英才,由企业自行推荐。具体认定标准详见政策内容。

  5.申请材料

  5.1 外贸及跨境电商重点人才支持项目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英才荟外贸及电商经营奖励申请表》(附件1)

在系统提交申请后在线打印(盖章)

申请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2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3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打印(盖章)

4

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复印件上需手抄开户行、银行账号)

复印件(盖章)

5

现任职务证明材料

复印件(盖章)

6

申请对象在申请单位近一年的社保清单或个税清单

原件(盖章)

  5.2 电商重点人才支持项目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英才荟外贸及电商经营奖励申请表》(附件1)

在系统提交申请后在线打印(盖章)

申请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2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3

企业上年度自营商品网络零售额证明材料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或打印(盖章)

4

企业有效期内的增值电信业务ICP经营许可证/ICP备案证/工信部ICP备案证明截图(证书需正常年检、证明截图需提交盖章打印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5

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复印件上需手抄开户行、银行账号)

复印件(盖章)

6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打印(盖章)

7

申请对象在申请单位近一年的社保清单或个税清单

原件(盖章)

8

现任职务证明材料

复印件(盖章)

  5.3 福田英才认定项目

1

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港澳台通行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申请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2

一寸白底证件照1张和电子版(需295*413像素)

原件

3

福田英才推荐名单信息表(附件2)

原件

  6.申请流程

  6.1 网上申请。申请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注册、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6.2 预审及受理。预审通过的,通知申请人前往大厅提交材料,受理人员核验,当场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预审不通过的、不符合条件的,做出更改说明,待完善更正后予以受理。

  6.3 审核。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工作分工及步骤25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查决定;

  6.4 审批及公示。审批人员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审批通过的,将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审批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6.5 办结。公示无异议的,实施机关按照工作分工于审议当日做出办结决定;公示有异议的,查证核实后终止程序,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

  6.6 拨款。按照规定对审核通过的发放奖励。

  6.7 认定福田英才。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申请人意愿,将符合条件的认定为福田英才,并报区人才工作局发放福田英才卡。

  7.受理时间及办结时限

  7.1 受理时间:7月1日-8月31日集中受理。

  7.2 自集中受理的截止日起,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办结。

  8.其他说明

  8.1 本指南项目受年度财政预算限制,支持标准存在调整可能,且本指南所指支持资金为税前金额。

  8.2 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果出现弄虚作假及其它违规申报行为,由有关部门取消人才待遇,并追回本政策支持资金,单位及个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福田区政策支持。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3 本指南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8.4 本指南由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外贸及跨境电商重点人才奖励项目业务咨询电话:0755-82918333(分机号2611、2621);电商重点人才奖励项目业务咨询电话:0755-82918333(分机号2632、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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