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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英才荟博士后科研机构补贴申请指南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2-26 14:50来源 : 福田区人才工作局

  1.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若干措施的通知》(福发〔2021〕10号)及《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2021)》第2.4.2条。

  2.政策内容

  对辖区新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创新实践基地,在市级资助基础上,给予50%的配套补贴。

  3.申请条件

  3.1  申请支持的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应于2016年4月1日(含)以后设立。

  3.2  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获得深圳市资助。

  4.支持事项

  符合条件的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给予一次性50%的配套补贴。

  5.申请材料

  5.1  《福田英才荟博士后科研机构补贴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一份、收原件);

  5.2  设立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的批复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5.3  市财政部门的拨款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4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相关有效证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

  5.5  单位的开户银行账户(收复印件,注明开户支行,手动抄写银行账号,单位盖章)。

  6.申请程序

  6.1  网上注册。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站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局网站注册并提出申请。

  6.2  预审及受理。预审通过的,通知申请人前往福田区行政服务中心提交(或邮寄)材料,受理人员核验,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预审不通过的、不符合条件的,做出更改说明,待完善更正后予以受理。

  6.3  审核。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工作分工及程序审核。

  6.4  公示。审核通过的,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审核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6.5  审批办结。公示无异议的,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工作流程审批办结;公示有异议的,查证核实后终止程序,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

  6.6  送达(发放)。按照规定发放奖励。

  小贴士:福田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地址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地铁:2号线岗厦北站B出口附近;公交:32路、49路、101路、113路、K113路、204路、223路至岗厦北地铁站,395路至电子学校。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 — 12:00,下午 14:00 — 17:45。

  7.受理时间及办结时限

  7.1  自印发之日起,常年受理。

  7.2  审核时限为30个工作日,以正式受理时间起算。

  7.3  奖励集中组织发放,原则上每季度发放一次。

  8.其它

  8.1  本指南项目受年度财政预算限制,支持标准存在调整可能。

  8.2  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果出现弄虚作假及其它违规申请行为,由有关部门取消待遇,并追回本政策支持资金,单位及个人五年内不得申请福田区政策支持。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3  本指南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翌年指南另行发布。

  8.4  本指南由福田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918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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