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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英才荟人才长期住房支持(社会房源)申请指南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4-29 18:26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人才工作局

  一、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制定本申请指南。

  二、政策内容

  支持构建高度灵活、高度便利的新型产业人才居住服务体系,实施“福居计划”,探索政府房源引入专业运营和社会房源多元协同补贴服务新模式,推行“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的“三个一”分级分类住房支持制度,为福田区重点企业(机构)人才提供住房支持。

  三、申请条件

  (一)纳入“房源清单”的条件

  1.掌握和运营社会房源(房源在福田辖区)的专业房屋租赁公司、区属国企、城中村股份公司;

  2.房源交通便利,具备基础设施、生活配套相对完善等宜居条件,户型面积满足单身、家庭居住;

  3.企业运营情况正常,房源法律关系清晰,无重大纠纷。

  (二)申请住房支持的条件

  1.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确定的在福田区注册并实际经营的企业(机构),支持的企业(机构)实施动态管理;

  2.享受住房支持的企业(机构)员工须与企业(机构)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行;

  3.享受住房支持的企业(机构)员工所租住的住房需在“福居计划”的房源清单内;且承租人及家庭在福田区无自有住房、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四、支持事项

  (一)纳入“房源清单”

  经福田区住房建设局审核确认的符合条件的房源运营机构(企业),其在福田辖区内运营的房源可以纳入福田英才荟人才长期住房支持“房源清单”。

  (二)享受住房支持

  1.每年度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最多50个员工住房支持名额;

  2.每个住房支持名额按照单身500元/月、家庭1000元/月的标准给予租金支持。

  五、申请程序

  (一)加入“房源清单”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房源运营机构(企业)向福田区住房建设局提出申请。

  2.审核。福田区住房建设局审核并确认加入“房源清单”的企业(机构)。

  (二)租金支持申请程序

  1.网上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确定的企业,每年1月、4月、7月、10月,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https://qfzx.szft.gov.cn),申请上一季度住房资金支持,并上传相关材料。

  2.预审。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就是否符合申请主体资格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不受理、退回处理的决定。

  3.材料提交。在网上申请并接到预审通过短信通知后,将纸质材料提交至福田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福田区深圳国际创新中心F栋三楼)。

  4.审核确认。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5.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申请,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

  6.拨款。对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对象,由行业主管部门拨付支持资金至支持对象个人。

  六、申请材料

  (一)加入“房源清单”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1

房源确认书(附件1)

交原件

2

申请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

  (二)租金支持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1

《承诺函》(附件2)

交原件

2

《福田英才荟人才长期住房支持(社会房源)申请表》(附件3)

交原件

3

支持对象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有效证件;以家庭名义申请的需提供结婚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需提供证件正、反面)

4

支持对象所在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

5

支持对象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

验原件,交复印件

6

支持对象在所在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

交原件

7

支持对象本人住房信息相关资料;以家庭名义申请的还需提供配偶的住房信息相关资料;

交原件

8

支持对象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手抄开户行、银行账号)

验原件,交复印件

9

注明“福居计划”的租金发票或其他租金支付凭证

交原件

  七、受理时间及办结期限

  (一)房源入库受理时间:本指南有效期内,原则上15个工作日办结。

  (二)租金支持受理时间:按季度集中受理,原则上15个工作日办结。

  八、咨询电话

  区人才工作局:0755-83942302;

  区住房建设局:0755-82918174;

  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0755-23949461;

  区企业服务中心:0755-82925718。

  九、其他

  (一)本指南项目受年度财政预算限制,支持标准存在调整可能。

  (二)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果出现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申请行为,由有关部门取消支持。

  (三)本指南由福田区人才工作局负责解释。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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