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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英才荟举荐制(单位自主认定)申请指南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11-06 17:45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人才工作局

  一、政策依据

  《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及《福田英才举荐认定办法》。

  二、政策内容

  支持单位自主认定。授予科研机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枢纽型平台等重点用人单位及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自主认定福田英才的资格,认定标准或方案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才工作局备案,由单位在限额及等级范围内自主确定福田英才人选,并给予不超过30万元支持。

  三、申请对象和条件

  (一)2025年度开展单位自主认定的行业范围

  首批单位自主认定福田英才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金融服务和风险防控中心、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企业服务中心等单位主管的行业领域开展,分别负责对应领域的单位自主认定工作。

  (二)单位申请条件

  1.经行业主管部门授权赋予福田英才自主认定资格。

  2.在福田区注册、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的企业、金融机构、科研机构、枢纽型平台、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等,不含公立学校、公立医院。

  3.近三年内无涉黑涉恶、无欠薪失信行为,无发生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件等违法违规行为。

  4.行业主管部门明确的其他条件。

  (三)被认定人条件

  1.遵纪守法、德才兼备,无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无涉黑涉恶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2.与有福田英才自主认定资格的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劳动)合同,在现用人单位工作且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一般应满12个月以上;

  3.行业主管部门明确的其他条件。

  4.Ⅰ类福田英才还应对照下列标准确定(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1)在所在领域作出重大贡献,或在本地区、本行业企业取得公认的成就;

  (2)为地方、行业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作出突出贡献,为国家重大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技术创新、发明等作出突出贡献;

  (3)在地方、行业企业的技术进步与发展中发挥关键作用,专业水平在地方、行业企业具有很高认可度和影响力。

  四、支持事项

  (一)获得福田英才自主认定资格的受权单位可在福田英才限额和层级范围内自主认定福田英才人选。

  (二)被认定人可依受权单位自主认定方案,按照相关程序被认定为福田英才,任期5年,并可根据《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相关政策享受我区人才服务保障待遇。

  (三)资金支持

  给予单位自主认定的I类福田英才3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资金分三年按照3:3:4的比例发放。其中国有企业高管仅获英才认定资格,不予资金支持。

  福田英才认定与支持遵循“从优不重复”原则。根据《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认定为福田英才后获得相应资金支持的,按较高标准执行,差额予以补足;除另有规定外,已入选上级人才计划并获得上级人才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五、办理流程

  1.纳入受权名单。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区委人才办核定的年度自主认定名额,制定本领域认定工作方案,随后定向通知具备资格的用人单位(即“受权单位”),并定向发布指南。

  2.受权单位制定认定方案。受权单位根据获得的配额与层次安排,研究制定本单位具体的认定标准与评审程序。行业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提供指导。

  3.受权单位组织内部申报与评审。受权单位按照既定程序,组织内部人才申报与评审工作,形成初步人选名单并整理相关材料。

  4.受权单位线上申请。申请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https://qfzx.szft.gov.cn/)上注册、按照材料要求准备并在线提交材料扫描件,报送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5.主管部门审核备案。行业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拟认定人选进行合规性审核,通过后报区委人才办备案。

  6.发证入库。区委人才办(区人才工作局)对备案材料确认后,颁发“福田英才卡”。

  7.资金拨付。对认定为Ⅰ类英才的人才,给予30万元支持。

  六、受理时间

  具体受理时间以行业主管部门确定时间为准。

  七、其他说明

  (一)人才认定后管理。人才所在单位应加强对自主认定人才发挥作用情况的评估管理,对于人才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所在单位可以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取消福田英才认定资格意见,停止发放剩余支持资金,不再纳入政策保障范围。因工作调动、辞职、解聘等原因不在认定单位工作的,人才所在单位及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福田英才认定资格,停止发放剩余支持资金,不再纳入政策保障范围。

  (二)人才个人违规的处理。被司法机关给予刑事处罚的,取消福田英才认定资格,停止发放剩余支持资金;以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奖补待遇的,停止发放并追回已发放的奖励补助经费。

  (三)受权单位违规的处理。受权单位伪造申报资质、隐瞒违规行为或对违规行为处置不力、审核把关不严、不按程序认定、作出的认定意见与实际不符等情形的,取消认定权限,5年内不再授权。

  (四)通过单位自主认定的福田英才入选深圳市、福田区各类人才项目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相关人才服务保障待遇。

  (五)本指南由福田区人才工作局负责解释。指南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有效期内,指南将按年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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