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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英才荟海外招商引智联络点补贴申请指南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7-13 11:39来源 : 福田区人才工作局

  1.政策依据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若干措施(2021)的通知》(福发〔2021〕10号)及《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2021)》第1.3.1条。

  2.政策内容  

  着眼于湾区经济发展,设立海外招商引智联络点,与委托机构3年签1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1年签订1次合作协议,约定具体工作任务和支持方式。联络点履行高端人才寻访、人才引进、商务咨询、项目对接、合作项目的尽职调查等职能。每个联络点给予最高50万元的启动经费补贴。 

  3.申请条件

  3.1申请单位已被认定为深圳市十大海外创新中心的,需满足辖区依法注册登记,且有单独或者联合其他法人、社会组织、个人从事海外招商引智联络点的运营管理经验。

  3.2申请单位未认定为深圳市十大海外创新中心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3.2.1辖区依法注册登记,有开展招商引智工作经验的法人单位。单独或者联合其他法人、社会组织、个人从事海外招商引智联络点的运营管理。

  3.2.2有向国内输送人才项目的意愿和经验,在海外依法注册、登记或备案,正常经营,固定办公场所不少于100平方米,具有3人以上的专职服务团队。

  3.2.3主要业务应包括人才交流、创业孵化、资源性平台服务等,并且持续经营2年以上。

  3.2.4在海外注册地具有广泛的人力资源人脉和动员能力,至少与10家以上的海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行业龙头企业、学生组织和社会团体建立基于人才交流和商务合作的海外高端人才联络渠道或合作关系,近2年至少组织10场以上商务、人文交流活动。

  4.支持事项

  4.1 对已被认定为深圳市十大海外创新中心的申请单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启动经费支持。

  4.2 对未认定为深圳市十大海外创新中心的申请单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40万元启动经费支持。

  4.3在运营期间,为福田区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人才的,可按照《福田英才荟市场化引才奖励申请指南》规定进行支持。

  5.申请材料

  5..已被认定为深圳市十大海外创新中心的,需提供相关认定材料。

  5.2未认定为深圳市十大海外创新中心的,需认定为海外招商引智联络点,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5.2.1福田英才荟海外招商引智联络点认定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规模、背景、实力、获奖情况或荣誉等),海外运营单位基本情况(海外运营单位与申请单位的关系、运营经验与实力、场地条件等),海外服务团队能力,近期引进项目情况。

  5.2.2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验原件,提交复印件,盖公章)

  5.2.3海外运营单位注册登记材料、与申请单位的关联性材料、场地情况证明材料、海外运营团队人员聘请或者服务协议。

  5.2.4与海外机构合作的证明材料。

  5.2.5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6.申报程序

  6.1网上申请。申请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福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网站注册、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6.2材料提交。在网上申请并得到预审受理后,将纸质材料邮寄或现场提交到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6.3审核确认。福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6.4公示。经审核合格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

  6.5拨款。对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福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拨付支持资金。

  6.6存档。申请材料留存于福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并存档。

  7.考核标准及终止机制

  结合与申请单位每年签订的合作协议及申请单位提交的《自评报告》进行综合评分,连续两年工作考核不达标,终止辖区委托机构的合作关系。

  8.受理时间及办结时限

  8.1自印发之日起,常年受理。

  8.2自有效受理日起,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办结。

  9.其他说明

  9.1本指南项目受年度财政预算限制,支持标准存在调整可能。

  9.2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果出现弄虚作假及其它违规申报行为,追回本政策支持资金,单位及个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福田区人才政策支持。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3本指南由福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5-88910783。

  9.4本指南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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