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人才服务联盟推选认定福田英才申请指南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6-27 16:08来源 : 福田区人才工作局
1.政策依据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2021)的通知》(福发〔2021〕10号)及《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2021)》第3.1.1条和《福田区人才服务联盟管理办法》。
2.政策内容
联盟单位在本领域组织的高水平人才评选活动,经区人才工作主管部门备案或通过事后评估的,获奖人员可以认定为Ⅲ类福田英才(部分摘录)。
3.申请条件
3.1 评选活动应当面向本领域人才,至少连续举办三年以上,每年参选人员不少于100名;
3.2 评委至少有2/3为市区高层次人才、福田英才或从业15年以上的行业资深专家;
3.3 单场评选活动认定的福田英才不超过获奖总人数的1/5,人数不超过5名;
3.4 高水平人才评选活动详细工作方案应事先向区人才工作局备案。
4.支持事项
评选活动获奖人员可择优认定Ⅲ类福田英才。
5.申请材料
5.1 《福田区人才服务联盟人才评选活动备案表》(附件1)批复回执;
5.2 《福田区人才服务联盟推选认定福田英才申请表》(附件2);
5.3 申请认定为福田英才的获奖人员的事迹材料、相关领域成果证明、白底证件照片及评审结果;
5.4 近三届(含本届)的评选方案、评选办法、评选委员资料、评选结果及现场照片。
6.申请程序
6.1 事前备案。申请单位在活动开展前将《福田区人才服务联盟人才评选活动备案表》、活动方案、参赛人员情况、评委及资质文件等材料提交给区人才工作局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予以备案;
6.2 网上注册。申请单位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深圳市福田区人才工作局网站注册并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6.3 材料审核。区人才工作局负责审核;
6.4网上公示。对审核通过的名单在福田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
6.5 证书发放。区人才工作局向人才发放福田英才证。
7.受理时间及办结时限
7.1 自印发之日起,常年受理。
7.2 自有效受理日起,原则上15个工作日内办结。
8.其他说明
8.1 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果出现弄虚作假及其它违规申请行为,由有关部门取消人才待遇,单位及个人五年内不得申请福田区英才荟政策支持。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2 本指南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8.3 本指南由福田区人才工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5-8297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