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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英才荟人才服务联盟成员单位申请指南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6-27 11:14来源 : 福田区人才工作局

  1.政策依据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2021)的通知》(福发〔2021〕10号)及《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2021)》第3.1.1条和《福田区人才服务联盟管理办法》。

  2.政策内容

  授予有关行业协会“福田区人才服务联盟单位”牌匾,轮值负责牵头工作。注册地在福田区的,可列为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基地(部分摘录)。

  3.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应属于行业协会、校友会等社会组织,注册成立满两年。

  3.1 行业协会

  评估等级4A级以上,会员单位(会员)200个以上,实际管理人(会长或执行副会长或秘书长)有5年以上从业经验且符合福田区产业发展布局方向的行业协会,可择优认定为人才服务联盟单位。

  3.2 校友会

  为福田区重点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促进人才交流的国内外知名大学校友会,可择优认定为人才服务联盟单位。

  3.3经主管部门推荐,符合福田区产业发展方向并与人才工作联系紧密的社会组织,可择优认定为人才服务联盟单位。

  4.支持事项

  4.1 授予“福田区人才服务联盟单位”牌匾。

  4.2 支持开展相关人才引进、人才服务和自身建设活动。

  4.3 推荐认定为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基地。

  5.申请材料

  5.1 《福田区人才服务联盟成员单位申请表》(见附件);

  5.2 申请单位资质文件及其他业绩材料(商协会或校友会登记证书、4A级及以上评估等级证书、会员单位或会员清单、单位简介、实际管理人简历、历届人才活动等)。

  6.申请程序

  6.1 网上注册。申请单位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深圳市福田区人才工作局网站注册并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6.2 材料审核。区人才工作局负责审核;

  6.3 网上公示。对审核通过的名单在福田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

  6.4 发放牌匾。区人才工作局向通过审核的申请单位发放牌匾。

  7.受理时间及办结时限

  7.1 自印发之日起,常年受理。

  7.2 自有效受理日起,原则上15个工作日内办结。

  8.其他说明

  8.1 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果出现弄虚作假及其它违规申请行为,单位及个人五年内不得申请福田区英才荟政策支持。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2 本指南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8.3 本指南由福田区人才工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5-8297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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