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英才荟子女入学申请指南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7-13 11:53来源 : 福田区人才工作局
1.政策依据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若干措施(2021)的通知》(福发〔2021〕10号)及《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第3.3.6条。
2.政策内容
非福田户籍的福田英才子女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视同福田户籍,Ⅰ类福田英才子女可在全区范围内自主选择区属公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Ⅱ类福田英才和Ⅲ类福田英才子女由区教育部门优先安排区属公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
3.申请条件
福田英才子女(适龄儿童/少年)且在福田区实际居住。
4.支持事项
福田英才子女申请入学,视同福田户籍,义务教育阶段按统一积分入学规则统筹学位,学前教育阶段按各园招生政策统筹学位。
5.申请材料
具体请根据《福田区2022年公办小一/初一级新生报名指南》(以下简称《报名指南》)、《福田区2022年幼儿园招生信息》(以下简称《招生信息》)(《报名指南》、《招生信息》详情见“福田教育网”以及“福田教育”微信公众账号)的报名材料准备。
5.1.深圳户籍儿童
5.1.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及父母的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福田英才证明文件;
5.1.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1)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必须为整套房屋);
(3)监护人与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军产房、集资房、单位宿舍或其它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
5.2.非深圳户籍儿童
5.2.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的身份证、户口簿,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福田英才证明文件;
5.2.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5.2.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5.2.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具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有效深圳市劳动保障卡;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免提供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5.3.港澳台籍儿童
5.3.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的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福田英才证明文件;
5.3.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5.3.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5.3.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参照非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5.3.5亲子关系证明材料:港澳籍儿童申请学位,需提供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小一/初一级新生申报程序
6.1网上预报名及登记。每年新生入学报名期间,由家长自行登录“福田教育网”(http://www.szftedu.cn),按指引进入“福田区家长网上预报名系统”(电脑端)进行报名,在“是否享受相关政策优惠”栏中选择“福田英才”,并将相关证件电子版(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6.2核实实际居住。福田区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作为核实实际居住的依据,为确保实际居住地址与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请家长主动到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并在网上预报名时填报实际居住承诺书。
6.3志愿填报。第一志愿为网上申请学位时实际居住地段所属学校,为固定志愿,不可随意选择;网上预报名结束后,系统将显示各学校学位紧张程度,家长可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选择多所学校为其它志愿学校(小学最多5所,初中最多3所),并按意愿将所选学校排序。此外,家长须对是否服从调剂作出选择。
6.4初验报名信息。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请家长如实填报,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将虚假材料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6.5材料审核及复核。由福田区教育局将初验合格的报名材料分别交街道、社保、住建、计生、公安、房屋租赁、规划和国土及市场监管等部门审核,审核期间,系统将动态显示各项资料审核情况。
6.6统筹学位。教育部门与学校整理资料和统筹学位。
6.7公布名单。各学校在公示栏公布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名单,同时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询最后录取结果。
6.8新生报到。各学校在录取名单公示后2个自然日内,家长根据学校要求至被录取学校报到。
7.幼儿园小班新生申报程序
7.1报名信息登记。每年新生入学报名期间,由家长自行登录“福田区区属幼儿园招生信息釆集系统”进行报名信息登记,在“是否享受相关政策优惠”栏中选择“福田英才”,并将相关证件电子版(拍照或扫描)上传至系统。
7.2志愿填报。家长根据实际居住小区和社区情况在招生信息釆集系统里面选择意向就读幼儿园,多选幼儿园为平行志愿。
7.3材料审核。由各幼儿园根据各园具体的招生细则,通知家长进行资料核验。
7.4统筹学位。教育部门与幼儿园整理相关资料和统筹学位。
7.5公布名单。各幼儿园在公示栏公布加盖幼儿园公章的录取名单。
7.6新生录取。录取名单公示后,家长按园方通知到对应的幼儿园完成录取确认。
8.受理时间及办结时限
8.1自印发之日起,每年3-5月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小一、初一新生招生报名期间受理;每年6-8月福田区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报名期间受理。
8.2自有效受理日起,原则上学校、幼儿园公布录取名单前办结。
9.其他说明
9.1学位申请人在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请如实填报,提供虚假材料的记录将纳入政务诚信库。
9.2本指南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9.3本指南由福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政务服务科,咨询电话:0755-82918379(中小学),0755-23803659(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