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英才荟宣传思想文化人才(影视领域)支持申请指南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6-27 15:48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人才工作局
一、政策依据
《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及《福田区重点行业人才支持与认定办法》。
二、政策内容
宣传思想文化人才支持。对于文化艺术、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等领域人才,按照增量人才和存量人才并重,管理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兼顾的原则,依照个人资格条件与业务水平,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三、申报对象及条件
影视人才,指在影视等文化传播领域,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从事影视创作等工作的专业人员。申报人申报支持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与福田区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合作开展影视项目,三年内(以申报日为截止日往前追溯)创作完成过一部通过广东省广播电视局或广东省电影局审查的影视作品(包括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等),且该影视作品未获得同级或上级财政资金奖励;
(二)在央视黄金档已播出的电视剧中,担任过编剧、导演、总制片人、主要演员等主创职务的影视人才。
四、支持事项
(一)资金支持
影视人才给予20万元支持(一次性支付)。
(二)福田英才认定
按照本申请指南获得的奖金支持数额认定福田英才。单次获得资金支持20万元的,可认定为III类福田英才。
五、申请材料
(一)资金支持申请材料
1.申请表。《福田英才荟影视人才支持申请表》(见附件1)
2.个人基本材料。身份证或护照、本人银行卡、职称证书件证明原件以便验证,同时收复印件(各2份)留档。
3.资格条件材料。符合认定或评定依据的证明材料。
4.业绩材料。荣誉或奖励证书、主要业绩成果(包括但不仅限于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成果鉴定等)。
(二)福田英才认定申请材料
1.福田英才推荐名单信息表(见附件2);
2.白底电子证件照片(用于制作英才证);
3.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六、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请。申请人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https://qfzx.szft.gov.cn)注册、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资料。
(二)预审。福田区委宣传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就是否符合申报主体资格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不受理、退回处理的决定。
(三)材料提交。在网上申请并接到预审通过短信通知后,将纸质材料提交至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四)审核确认。由福田区委宣传部负责审核。
(五)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申请项目,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拨款。对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对象,按照规定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发放资金。
(七)福田英才认定。福田区委宣传部单位根据申请人意愿,将符合条件的认定为福田英才,并报区人才工作局发放福田英才卡。
七、其他说明
(一)受理时间:以发布的受理公告相关信息为准。
(二)办结时限:审核时限为30个工作日,以正式受理时间起算。
八、其他说明
(一)本指南所指支持资金为税前金额。受年度财政预算限制,支持标准存在调整可能。
(二)申报个人或团队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果出现弄虚作假及其它违规申报行为,自动取消人才待遇,单位及个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福田区人才政策支持。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申报个人或团队须为福田区影视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
(四)本指南由福田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根据市、区相关政策调整及实际工作需要,福田区委宣传部有权对本指南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本指南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有效期内,指南将按年度更新。
九、咨询电话
福田区委宣传部,0755-82978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