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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就制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5-08 14:20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人才工作局

  为做好福田英才直接认定(“成就制”人才认定)评价工作,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实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调动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根据《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精神,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福田英才直接认定(“成就制”人才认定),是指取得国内外重大成就、入选香港人才引进计划、入选上级人才计划等的高端人才或团队核心成员,可依据本办法申请直接认定为I类、Ⅱ类、Ⅲ类、H类福田英才。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策研究制定和福田英才直接认定的统筹指导,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福田英才直接认定的具体实施,包括受理申请、审核、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等。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我区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统筹确定每年直接认定的福田英才名额。

  福田英才直接认定(“成就制”人才认定)的范围清单由区委人才办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并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人才发展需要适时调整。

  申请直接认定的人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行;

  (二)近5年内所获成就或入选相应人才计划符合《福田英才直接认定范围清单》所规定的条件,特殊情形除外;

  (三)申请认定I、Ⅱ、Ⅲ类福田英才须与福田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申请认定H类福田英才不受劳动合同限制,但需与福田区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合同、项目合同或顾问合同,且每年在福田区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 3 个月。

  (四)文化体育领域福田英才直接认定,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奖作品以福田名义报送,或代表福田参赛;

  2.获奖者或获奖作品主创在获得奖励时,已取得福田户籍;

  3.通过福田区“世界冠军和文化名人引进计划”引进。

  福田英才直接认定(“成就制”人才认定)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确定名额。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当年度直接认定的福田英才名额。

  (二)发布通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集中组织启动福田英才直接认定。

  (三)申请。符合福田英才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或者其所在单位提供相关申报材料(资质、业务材料等),通过指定平台(渠道)提出认定申请。

  (四)初步审核。行业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资质和社会信用、违法犯罪等方面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福田英才的具体意见。

  (五)复核认定。行业主管部门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区委人才办复核无误后,颁发福田英才卡,并纳入人才信息库。

  福田英才任期为5年,在任期内可根据《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相关政策享受我区人才服务保障待遇。

  申请人或者其所在单位应当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申请人或者其所在单位利用虚假材料和信息申请的,尚未作出认定的,取消其申请资格;已作出认定的,福田英才资格自动失效,终止相关服务保障待遇,并对依照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领域福田英才实施动态评估和监督管理,对迁到福田区外工作的、人才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违法犯罪的、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弄虚作假等情形的,福田英才资格自动失效,停止享受相关待遇。

  通过本办法认定的福田英才入选深圳市、福田区各类人才项目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相关人才服务保障待遇。

  本办法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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