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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制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5-08 14:20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人才工作局

  为做好科技人才评价工作,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实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充分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引导各类科技人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根据《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精神,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积分认定,是指采用指标量化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办法,从资历、业绩、综合评价和创业创新贡献等方面进行积分评价,积分达到相应分值后,在规定的名额内经申请可以认定为Ⅱ类、Ⅲ类福田英才,给予不超过20万元支持,并享受福田英才相应的政策支持。

  福田英才积分认定主要适用于科技创新人才,所属领域符合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方向,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需要。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福田英才积分认定的牵头统筹和监督指导工作,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福田英才积分认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受理申请、审核认定、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区人才建设发展需要,会同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合理确定当年度积分认定的福田英才名额。

  人才积分管理指标体系的设置以德才兼备为原则,以市场、专业和社会认可为依据,从资历、业绩、综合评价和创业创新贡献等方面进行积分评价。具体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制定,并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人才发展需求适时调整。

  申请积分认定的人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行;

  (二)在福田区内就业的,须与福田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福田区有缴纳社会保险或缴纳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记录;在福田区内创业的,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且所占股权超过10%。

  (三)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福田英才积分认定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需要申请人才积分的,由用人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人才向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提出申请,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核。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的,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按照人才积分指标体系进行积分认定。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及时告知补齐材料。对有疑问的材料,可以进行核实。

  (三)认定。符合条件的人才,由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认定为福田英才,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发证。区人才工作局对申报人信息和认定结果复核无误后,颁发福田英才卡,并纳入人才信息库。

  福田英才任期为5年,在任期内可根据《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相关政策享受我区人才服务保障待遇。

  鼓励在任期内的福田英才通过取得更高积分认定为更高层次的福田英才,升级后英才任期重新计算。

  申请人或者其所在单位应当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申请人或者其所在单位利用虚假材料和信息申请的,尚未作出认定的,取消其申请资格;已作出认定的,福田英才资格自动失效,终止相关服务保障待遇,并对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积分认定的福田英才实施动态评估和监督管理,对迁到福田区外工作的、人才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违法犯罪的、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弄虚作假等情形的,福田英才资格自动失效,停止享受相关待遇。

  福田英才对评估和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诉,后者应根据核实调查结果作出客观准确的处理。

  积分认定的福田英才入选深圳市、福田区各类人才项目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相关人才服务保障待遇。

  本办法由福田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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