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非政府部门网站 > 区委组织部 > 福田英才荟人才政策指引 > 政策文件 > 福田英才荟政策

实效制-生物医药研发人才奖励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5-09 15:52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人才工作局

  生物医药(含高端医疗器械)类企业,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计划立项且上年度通过验收的,给予研发人员最高10万元奖励。在研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完成临床前研究并取得临床许可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IIT)、成功完成Ⅰ、Ⅱ、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的、获得生产批件或上市许可持有人批件的,分阶段给予研发人员总额最高60万元奖励。第三类医疗器械上年度首次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批件或上市许可持有人批件的,分阶段给予研发人员总额最高20万元奖励。同一家生物医药类企业(机构)一年内最多可申报3人。

  (落实单位: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