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牵头申报并成功获得国家、省(含直辖市)及深圳金融监管部门金融科技创新类试点资格的辖区金融企业、金融科技企业,给予技术团队最高80万元支持。同一企业多个项目获得试点资格的可叠加获得支持,同一项目入选多个试点的按最高级别予以支持。团队带头人可依据单个项目获得的支持金额认定为福田英才。
(落实单位:区金融服务和风险防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