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政务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工会动态
  • 网上服务
  • 工会交流
机构职能  | 工会文件  | 法律法规  | 历史  | 荣誉称号  | 预决算信息  | “三公”经费  |
网上办事  | 常见问题  |
宣传资料  | 工会培训  | 职工之家  |
你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非政府部门网站 > 区总工会 > 工会动态

总工会“四必须”维护工伤职工权益

2017-10-30
日期:2017-10-30 10:23 字号:[大中小 ] 视力保护色:12345

      2015年8月总工会开展工伤探视以来,落实“四必须”工作原则,共走访定点医院探视工伤病人797人次,建立职工档案141份,给141名工伤职工发放慰问金,为34名工伤职工进行情绪心理疏导,为179名工伤职工提供政策和法律咨询,为15名工伤职工链接资源和后续跟进,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6家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整改。(一)凡伤必须探。信息收集分为区、街道和医院联动主动收集和工伤职工自主申请两种。总工会对收集到信息的工伤职工均逐一进行探访,做到平等重视、全覆盖无遗漏。(二)凡伤必须帮。对收集到信息的工伤职工,凡因工伤在定点医院治疗5天以上、在深圳市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根据个人意愿,依照程序为其申请工会慰问金,最大程度体现工会关怀。(三)探访必须全。全面了解工伤职工的工伤原因、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个人困难及相关家庭情况等,做到有根据、有目的地帮扶。同时,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助职工解决工伤认定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反馈通过工伤探视工作发现的监管薄弱环节,形成工伤职工权益保障的整体合力。(四)帮助必须实。除了送去慰问补助,区总工会还送去法律咨询和政策引导,更送去“工会是职工的娘家人”这样的“工会意识”。对有需要的工伤职工进行情绪心理疏导,对境况困难的职工多方链接资源,并在其转院或出院后做好转介和后续跟进。(总工会 李猛  朱冰洁)


相关附件:
分享到:
【收藏此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福田概况 |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主办: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3936670

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备案序号:粤ICP备12001664号  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2541号   建议IE8,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党政机关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热线电话 适老化无障碍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