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政务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工会动态
  • 网上服务
  • 工会交流
机构职能  | 工会文件  | 法律法规  | 历史  | 荣誉称号  | 预决算信息  | “三公”经费  |
网上办事  | 常见问题  |
宣传资料  | 工会培训  | 职工之家  |
你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非政府部门网站 > 区总工会 > 网上服务 > 常见问题

工会的经费和财产 第四十五条

2023-02-03
日期:2023-02-03 10:06 字号:[大中小 ] 视力保护色:12345

  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

  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相关附件:
分享到:
【收藏此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福田概况 |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主办: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3936670

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备案序号:粤ICP备12001664号  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2541号   建议IE8,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党政机关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热线电话 适老化无障碍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