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是否必须取得工会法人资格?取得和不取得有何区别?
1、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是工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2008年6月,全总制定下发了《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办法》,对我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其他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单位的基层工会申请取得、变更、注销工会法人资格做了具体规定。
基层工会申请取得工会法人资格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1)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成立。
(2)工会经费来源有保障。
(3)有组织机构和办公场所。
(4)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基层工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不以所在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为条件。凡具备规定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于成立之日起60日内,向审查登记机关提出工会法人资格登记书面申请。基层工会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经核准登记、领取证书后,即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工会主席是法定代表人,依法履行工会法人代表的职责。(摘自《工会会员手册》)
取得和不取得的区别在于:
1、办理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可以确保工会经费有稳定的来源。组建工会后,按照《工会法》的规定,工会可从会员缴纳、单位工资总额拨缴等方面获得经费。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工会实行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后可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若您单位的工会不进行法人资格登记,就无法设立独立的银行账户,进而无法确保工会有稳定的经费来源。
2、办理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可以有效保护工会的财产。虽然《工会法》第46条规定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但在实际中,如果工会没有独立的财务管理,就很难保证其经费和财产不被侵占、挪用和调拨,就无法保证工会对经费财产依法享有的所有、占有、使用和处分权利,而建立独立的财务账号,前提条件就是要获得工会法人资格登记。
3、办理工会法人资格登记,能更好地为职工服务。依据法律规定,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工会只有在办理了法人资格登记以后,才能开立账户,独立掌控工会财务。
4、办理工会法人资格登记,能保障基层工会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办法》第3条规定,基层工会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经核准登记、领取证书后,即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信息来源:中国工会普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