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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是怎样确定的?

2017-04-10
日期:2017-04-10 00:00 字号:[大中小 ] 视力保护色:12345

  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以奇数设置:

  会员10人以下者,可不建立工会委员会,设主席或组织员1人;

  11人至25人者,设委员3人;

  26人至100人者,设委员3至5人;

  101人至200人者,设委员5至7人;

  201人到500人者,设委员7至9人;

  501人至1000人者,设委员9至15人;

  1001人至5000人者,设委员15至21人;

  5001人至10000人者,设委员21至29人;

  10001人至50000人者,设委员29至37人;

  50001人以上者,设委员37至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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