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成立工会应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工会提出组建工会组织的请示,请示内容应包括本企业的基本情况、职工对于组建工会的意愿、企业党政对本企业组建工会的意见、经协商产生的工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及简况和工会组建及选举的简要工作方案等内容。工会组建工作方案应提前向全体职工会员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上级工会接到企业的请示后,一般应在10天内以正式文件下达同意筹备工会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