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政务信息公开
通知公告
工会动态
网上服务
工会交流
机构职能 |
工会文件 |
法律法规 |
历史 |
荣誉称号 |
预决算信息 |
“三公”经费 |
网上办事 |
常见问题 |
宣传资料 |
工会培训 |
职工之家 |
你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非政府部门网站
>
区总工会
>
网上服务
>
常见问题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关系如何?
2015-11-09
日期:2015-11-09 00:00
字号:[
大
中
小
]
视力保护色:
1
2
3
4
5
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全体职工,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关于劳动者权益的约定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标准,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相关附件:
分享到:
【收藏此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