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政务信息公开
通知公告
工会动态
网上服务
工会交流
机构职能 |
工会文件 |
法律法规 |
历史 |
荣誉称号 |
预决算信息 |
“三公”经费 |
网上办事 |
常见问题 |
宣传资料 |
工会培训 |
职工之家 |
你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非政府部门网站
>
区总工会
>
网上服务
>
常见问题
工会主席、工会委员任期及工会社团法人资格证年限如何计算?
2015-11-09
日期:2015-11-09 00:00
字号:[
大
中
小
]
视力保护色:
1
2
3
4
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基层工会主席或委员任期一般应为3-5年。考虑到企业工会流动性比较大,区总工会在办理工会社团法人资格证书时一律定为三年,时间计算从街道总工会、工委会正式批复之日起到满三年止。
相关附件:
分享到:
【收藏此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