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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召开职工大会

2015-09-18
日期:2015-09-18 00:00 字号:[大中小 ] 视力保护色:12345

  根据《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下同)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企业应当按照合法、有序、公开、公正的原则,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厂务公开,推行民主管理。

  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方案,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和代表团(组)长;

  (二)征集职工代表提案,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

  (三)负责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提出职工代表大会的议程建议;

  (四)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组成方案和组成人员建议名单;提出专门委员会(小组)的设立方案和组成人员建议名单;

  (五)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厂务公开的实行情况等;

  (六)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组织专门委员会(小组)和职工代表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厂务公开的实行情况等,开展巡视、检查、质询等监督活动;

  (七)受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八)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代表开展学习和培训,提高职工代表素质;

  (九)建立和管理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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