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3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如果用人单位事先没有将理由通知工会,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的规定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