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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2025-02-20
日期:2025-02-20 10:59 字号:[大中小 ] 视力保护色:12345

区各用人单位:

  春风送暖,生机盎然,随着新年的步伐,我们迎来了返岗复工的新高潮。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以下关键事项提醒各用人单位:

  一、合法合规招用劳动者

  确保招聘过程中不扣押劳动者身份证件,不收取任何财物,严格禁止招录童工,并避免对劳动者的恋爱、婚姻、生育状况以及性别、民族等实施不合理的就业限制。对于平台企业,应尊重劳动者多平台就业的权利,不得违法设置障碍。

  二、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务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清晰、准确地告知劳动者岗位要求、工作环境、劳动报酬等基本信息。对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三、确保劳动报酬按时足额支付

  建立健全劳动报酬管理制度,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对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其劳动报酬亦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同时,应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逐步提升劳动者收入水平。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对于符合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的员工,应在用工之日起30内完成社保登记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

  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鼓励结合单位实际需求与职工个人意愿,灵活安排带薪休假,确保职工应休尽休。对于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依法支付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加班工资。未安排或未足额安排年休假的,应按法律规定支付相应报酬。

  六、强化企业民主管理

  在制定、修改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决策时,应充分听取工会或劳动者代表的意见。建立健全集体协商机制,通过平等协商解决劳动纠纷。对于调整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应与职工充分沟通协商。鼓励新就业形态行业开展行业性集体协商,就薪资、劳动强度等问题达成共识。

  在新时代的征程上,每一位劳动者都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创和谐劳动关系,共享发展成果,共同书写福田区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深圳市福田区总工会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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