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工会历史
代表大会 福田区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于1993年11月25日在区委办公楼(旧址)召开。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160名,特邀代表30名。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区总工会的《工作报告》、《工会财务工作报告》;选举区总工会第一届委员会、第一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大会通过投票,选举产生区总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21名,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5名。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工作报告》和《财务工作报告》的决议。经区总工会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蔡万勋当选为主席,廖玉兰当选为副主席。经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黄宾成当选为主任。
区工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99年7月29日在福田会堂召开,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199名,特邀代表50名。大会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刘灿辉代表区总工会第一届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黄宾成代表区总工会第一届经审委所作的《经费审查报告》,选举区总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大会投票选举产生区总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21名,第二届经审委员5名,举手表决通过《工作报告》和《经审报告》的决议。经区总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和经审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刘灿辉当选为主席,廖玉兰、赵天利当选为副主席,黄宾成当选为主任。
区工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于2004年6月11日在福田会堂召开,大会代表120名,特邀代表60名。大会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区总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第二届经审委《经费审查报告》,投票选举区总工会第三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大会投票选举产生第三届委员会委员21名,第三届经审委委员5名,举手表决通过《工作报告》和《经费审查报告》的决议。经区总工会第三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刘灿辉当选为主席,刘汉新当选为副主席和经审委主任。
主要活动 履行工会职责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上步管理区工会自1983年正式建立以来,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主要职责,督促企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企业内部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积极配合劳动、安监等执法部门开展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发放、安全生产劳动卫生保护执法检查,协助做好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等工作。1997年开始在全区企业推行集体合同、工资平等协商制度等。2004年4月建立健全区一级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并延伸到各街道办事处,对协调辖区的劳动关系起到促进作用。2002年10月区总工会还成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职工维权投诉热线电话(21条),使职工依法维权在组织上得到保证。在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中,区总工会积极发挥作用,参与国有企业改制的调研,听取职工意见,指导和协助投资管理公司和投资发展公司工委会做好改制企业的职工安置、权益保护,坚持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等措施。确保职工权益不受侵犯。在对11家严重资不抵债的区属企业实行关闭破产,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站在第一线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共分流安置富余职工560多人,支付拖欠员工社保、经济补偿和安置费1000多万元。至2003年年底,区总工会参与处理各类企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多达400多起,牵涉职工6000多人。
职工民主管理和企务公开 区工会建立以来,加大组建力度,工会组织日益壮大。1986年起先后在50多家国有企业中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各企业职代会的实施方案等,各企业每年召开1-2次职代会,听取和审议企业行政的工作报告,职工代表参与企业重大项目投资发展规划和职工工资、奖金、福利的讨论,制定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等项工作,调动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1994年10月筹备召开全区职工民主管理经验交流会,并将职代会制度延伸到事业单位,全区68个国有公办中小学、8个医疗机构全部建立职代会制度,参照国有企业职代会的做法,开展民主管理工作。1998年,由区纪委牵头,区总工会主抓,区委组织部、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参与的区企务公开协调小组成立,指导区属企事业单位开展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在11个试点企业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区23个国有企业、15个集体股份公司、教育和卫生系统全面推行企务公开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发展规划、投资、生产经营决策和改制方案。企业财务状况,劳动法规、集体合同、工资协商协议的执行,职工工资、奖金、福利、社保、医疗、工伤、失业等基金的交纳以及评议领导干部和党风廉政建设等12大项。采取的主要形式有职代会、公开栏、网络、内部刊物、通报会等。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促进了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和谐稳定发展。融洽了领导和职工之间的关系,内部管理更加透明,决策更加民主,广大职工积极参政议政,使党风廉政和工作作风有较大进步。
帮扶困难职工 1999年5月区总工会按照工作职责,就困难职工的帮扶问题,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建议,引起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重视。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从1999年起,每年从区财政的扶贫资金里拿出10%,设立“特困扶贫基金”专户,由区总工会负责专款专用。1999年9月成立区解困济难资金管理委员会,制定管理审批办法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至2007年底,解困济难资金共救助1475人次,合计救助人民币517.8万元。
1999年开始每年春节期间,区总工会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调查了解区属企事业单位的困难职工情况,报区总工会汇总后协调解决。并组织和陪同区委、区政府领导一道到特困职工家中慰问,给他们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还就困难职工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在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协助下,使特困职工家庭成员实现再就业。
劳动竞赛和技术创新 区工会建立以来,就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建议,1990年成立上步区劳动竞赛(后改为福田区劳动竞赛委员会)领导小组,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开展“立功创先劳动竞赛”“质量、品种、效益年”“双增双节、立功创先”“岗位创一流、班组创先进、企业创效益”等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区总工会也不失时机的在全区工会系统开展“提一项合理化建议,为发展福田经济献计献策”和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等活动。在开展活动中,形成工会主抓,企业支持,全员参与的竞赛格局,通过劳动竞赛活动,企业的经济效益逐步好转,形成职工福利和企业效益同步增长的良好局面,促进福田区经济的发展。并组队参加市劳动竞赛委员会举办的一、二、三、四、五届职工技术运动会,选拔180多名优秀选手参加18个项目的比赛,23名选手获得名次。区总工会、劳动局联合举办3届职工技术运动会,2次技术比武表演活动,1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知识电视大奖赛等。在开展活动中,全区各有关企业都开展岗位培训和选拔活动,参加培训选拔的人员达3000多人,全区共选拔1867人参加10多个项目的比赛,共有53名选手获技术能手称号,获技术等级证书的有300余人。并组织36名职工参加“全国职工计算机知识普及应用”的考试,推荐4名优秀选手参加市组织的比赛。
职工文艺体育和宣传教育 自区总工会成立以来每年“五一”期间,根据工会中心工作和特点开展活动,组织基层工会和职工开展庆祝活动。1999年区总工会第三届委员会产生后,区总工会将庆“五一”活动打造成了系列活动,上下互动,形成了工会活动的一个“亮点”。21年来,先后举办职工文艺汇演、合唱比赛、演讲活动、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拔河、登山等文艺体育活动上百次,参与的职工达8000多人次。1989年以来,区总工会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在抓好职工队伍素质建设方面下功夫,号召全区职工开展读书自学成才和职业道德建设活动,并组织劳模报告会,宣传劳模事迹,宣传自学成才典型。总工会、文化局、劳动局联合举办“翔乐碟”杯外来青工才艺展示大赛,吸引众多外来青工参加,从中发现了一批文艺宣传骨干。举办3届职工美术、书法、摄影展览,500多名职工参加,作品总数达1000多幅。
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和管理 区总工会在区委、市总工会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区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1983至2006年,经区总工会评选推荐的全国劳动模范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省(部级)劳动模范10人(其中4人属外转);省先进(生产)工作者2人;省五一劳动奖章5人;市劳动模范12人;市先进(生产)工作者36人。全国“五一”奖状1个;省先进企业(单位)2个;市模范企业2个;市先进企业(单位)和集体49个。
区总工会重视劳模的培养、宣传和管理,举办劳模报告会,制作宣传专栏等形式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号召全区职工学习劳模、赶超劳模、争当劳模。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为9名全国、省(部级)劳模落实劳模津贴,建立健全劳模档案。每年“五一”、春节期间召开劳模座谈会、听取劳模的意见和建议,不定期组织劳模、先进个人就近或到外地参观休养。经常了解劳模的生活和健康状况,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解决劳模的困难。
女职工委员会和女职工工作 区总工会第一届女职工委员会于1991年正式成立,委员包括各个层面的女干部、工会工作者和优秀女职工。女职委成立后,按照区总工会的统一部署和上级女职委的工作要求,积极参与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组建工作,深入基层,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法规,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的原则,督促各基层女职委的组建工作,基本上形成区、街道、社区、基层工会的四级女职委组织网络。与此同时,区女职委以培养一支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女职委干部队伍为目标,通过人员配备、集中培训和讲座等形式,不断提高女职委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1733名专兼职女职委干部活跃在基层,关心女职工的工作、学习和成长,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发挥女工干部的骨干作用。
区女职委始终把提高女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作为重点来抓,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抓好女职委干部和女职工的“自尊、自爱、自强、自立”教育,增强自信心。在全区女职工中开展“双文明建功立业”竞赛、组织参加“专一门、会两门、学三门”“百万女职工争当女能手”“争当南粤女职工文明岗”等竞赛创建活动,会同区妇联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廉洁家庭”及争当“贤内助”等有特点的活动,积极引导女职工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家庭,促进党风廉政建设。2001年组织女职工参加新《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的学习和讲座,参加法律知识竞赛,提高女职工依法维权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关心和爱护女职工的身心健康,聘请专家、教授开展妇女卫生保健和心理健康讲座70多场次,举办各类女职委干部培训班10多期,1991年开始每年“三八”节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广大女职工积极参与,从各方面提高女职委干部和女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组织机构 1983年上步管理区工会成立。根据工会的职责,区工会开展区属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组建工作,先后组建成立62个企事业单位工会,工会会员900多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三资”及“三来一补”企业的增多,区工会加大组建力度,1991年开始在“三资”及“三来一补”企业组建工会,工会组织和会员人数逐年增加。
1990年根据市委下达《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罗湖、南山区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设立区总工会、共青团、妇联3个人民团体。上步管理区工会正式更名为福田区总工会。内部机构设有办公室、业务部,兼管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和退休职工管理等。
1991年,根据区总工会《关于成立街道、局工会工作委员会筹备组的请示》,区委组织部下达通知,要求各街道、行业系统建立健全工会工作委员会。8个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区城市管理办公室、福田公安分局、区委机关、华强北商业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辖区企业(民营企业)服务中心、区投资管理公司、区投资发展公司先后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建立工会工作委员会。各工委会的专兼职主席全部由副处级以上干部担任。
1994年区总工会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对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职责进行调整,正式设立办公室、组织宣教部、权益保障部。并根据市总工会的要求,先后成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设立职工维权热线电话等。至2023年底,区总工会内设办公室、组织建设与宣传教育部、权益保障与职工服务部,共49名工作人员。
全区共有基层工会组织7000多个,会员人数达到65万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