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更好地监督、完善相关政策文件的公平、公正及实用性,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福田区财政局(集体资产管理局)召开了福田区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若干政策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前期准备情况
一是明确听证事项的目的、内容、依据、听证时间、地点以及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于2024年8月30日通过福田政府在线发布听证公告。二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明确听证会参加人员,于2024年9月13日通过福田政府在线发布听证名单。三是2024年9月14日发送听证通知书及相关听证材料予听证参与人,以确保其对听证事项的了解。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9月24日(星期二)上午10:00。
(二)听证会地点
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1023会议室。
(三)听证会人员组成情况
1、听证组(原听证组成员上官爱民因工作抽调原因,无法参加该次听证)
赵晓华(首席听证人),福田区财政局(集体资产管理局)集体经济署署长;
林健龙,福田区财政局;
梁盈滢,福田区财政局(集体资产管理局)。
2、听证陈述人
李少娜,福田区财政局(集体资产管理局)。
3、书记员
陈会平,福田区财政局(集体资产管理局)。
4、听证参与人
林志伟(深圳市上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黄振峰(深圳市福田环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文郁强(深圳市岗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庄嘉俊(深圳市皇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庄志华(深圳市水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樊海安(深圳市渔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赵庆福(深圳市石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东兴(深圳市新洲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黄耀辉(深圳市沙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陈红(深圳市沙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黄旭明(深圳市上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黄华海(深圳市沙头下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黄骏杰(深圳市上梅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郑秀文(深圳市下梅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李侑衡(深圳市田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听证内容及事项
1、《深圳市福田区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起草内容。
2、《深圳市福田区鼓励支持股份合作公司持续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修订内容。
3、《深圳市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社会治安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的修订内容。
三、听证会各方提出的问题或意见建议及反馈情况
(一)听证陈述人对政策的介绍
为提升股份合作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与治理能力,优化城中村环境,促进经济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区政府设立了区鼓励支持股份合作公司持续发展专项资金、社会治安补助资金对公司进行了政策与资金支持。同时,为确保财政资金的高效透明使用,区财政局(集体资产管理局)牵头起草了《深圳市福田区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政府支持资金的申请、审批与拨付流程,健全了资金使用监督机制,体现了政府在财务管理上的严谨态度。
(二)听证参加人主要意见建议
因福田区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若干政策支持对象为福田区范围内原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改制组建的股份合作公司,因此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均为各股份合作公司人员。前期区财政局(集体资产管理局)已就该政策修订事项通过函件、座谈等方式多次征求股份合作公司意见,因此在该次听证会中,各听证参加人均表示无意见。
(三)听证组意见
根据听证会评议情况,福田区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若干政策贴合当前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的发展需要,具备必要性和可操作性,建议决策部门在后续工作中,继续秉持公开透明原则,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与反馈。
专此报告
福田区财政局(集体资产管理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