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福田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深圳市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金融服务和风险防控中心)组织召开了2025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2025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2025年6月12日下午,福田会堂三楼报告厅。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
按照2024年5月23日发布的《关于2025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的公告》,本次听证会的参会人员由以下成员组成:
1.听证代表10名:韩刚(区人大代表,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专家)、王晶(区人大代表,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销售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曾雅(区政协委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刁忠(区政协委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党支部书记)、郭远刚(企业代表,深圳万物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兼副总裁)、刘芳云(企业代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区支行副行长)、陈瑶(商协会代表,深圳市保险业协会副秘书长)、赵科鹏(商协会代表,深圳市证券业协会副秘书长)、王城宾(律师代表,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合伙人)、张乐雄(律师代表,北京浩天(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2.《深圳市福田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单位1个:区发展和改革局(金融服务和风险防控中心)。
3.福田区产业政策相关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投资促进局、区企业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管理局。
4.听证员3名:区金融服务和风险防控中心曾泽一、区企业服务中心赵辉、福田街道杨登贵。
5.听证陈述人1名:区金融服务和风险防控中心副主任李文虎。
6.听证主持人1名:区企业服务中心政策参谋部部长陈举恩。
四、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
2025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紧密结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规定,开展了专题调研、比对研究、征求公众意见、公开听证,下一步还将开展法律审查和集体决策,保证政策制定程序符合规定、内容合法合理。
一是合法性。2025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精神,包括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决策部署,2025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打造全球领先的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及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消费中心、物流中心、产业金融中心、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以及福田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等,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
二是合理性。2025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聚焦金融机构业务优化布局、行业转型升级、多业态战略协同、创新试点突破、人才队伍引育等维度构建全链条、立体化政策体系,支持金融机构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制定程序符合规定。2025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的形成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修订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平竞争审查的要求。
五、听证代表的主要修改建议
10位听证代表全部做了现场发言,对2025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的具体内容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现归纳如下:
(一)关于针对“养老金融”的政策支持:政策提到了金融“五篇大文章”,对数字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都有提及,但是在养老金融这方面有所欠缺。
(二)关于政策支持范围和标准不够清晰的问题:政策总体是纲领性的,支持的范围和标准还不够细化,应该考虑金融业不同领域的行业特征。
(三)关于政策上位法的问题:2025年6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建议在政策中加入国家最新政策要求。
(四)关于人才政策的问题:人才是做事业的关键,但在政策文件中没有看到人才支持措施。
(五)关于政策支持对象的覆盖范围:这个政策是支持总部的吗?金融机构的福田辖区分支机构是支持对象吗?
(六)关于针对银行业的支持标准及支持方式:银行业日常关注的指标包括收入、利润、不良率、对实体经济服务的规模等,希望后续在细则制定时能够加强沟通,便于银行更好地理解政策。
(七)关于数字金融企业定义的问题:第一条金融机构集聚发展支持中提到支持对象是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数字金融企业,附则中已经明确金融机构的定义,还需要明确一下数字金融企业的定义。
(八)关于政策中支持金额的表述问题:政策条款中,对于支持金额,有的注明了“年度一般不超过”(如第四条),有的表述为“一般不超过”(如第八条),建议明确一下相关支持金额是单个项目所有主体的总支持金额,还是针对单一主体的支持金额。
(九)关于金融机构集聚发展支持与协同发展支持:这两条支持条款表述相似,是否存在重复支持的情况?
(十)关于政策的实施程序、后续监管等:政策公平竞争审查怎么开展?资金后续监督程序、信息公开机制、意见反馈渠道等是否有相关规定?
六、区发展和改革局(金融服务和风险防控中心)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区发展和改革局(金融服务和风险防控中心)现场回答了听证代表的提问,并就听证代表的反映问题作了认真解释。
(一)关于针对“养老金融”的政策支持:2025年“风险共担支持”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提升至5000万元,激励金融机构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相关部署;后续将在申请指南等政策配套文件中细化养老金融的具体支持标准,鼓励金融机构在养老金融领域加大资源投入。
(二)关于政策支持范围和标准不够清晰的问题:后续将出台申请指南等政策配套文件,结合各金融业态的经营特点,明确各支持项目的支持对象和申报条件。
(三)关于政策上位法的问题:福田区金融服务中心将对照上级政策对政策上位法进行增补和完善,并在申请指南等政策配套文件中落实国家最新政策要求。
(四)关于人才政策的问题:一是《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已于2025年5月1日起正式生效,其中包括金融业相关人才支持项目,该政策配套文件正在制定中。二是福田区通过实物配租、货币补租等方式为人才提供安居保障,充分激发人才活力,广聚金融英才助推金融高质量发展。三是《福田区新型产业人才“三个一”居住服务“福居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25年4月15日起施行,为人才提供全方位的居住服务。
(五)关于政策支持对象的覆盖范围:政策的支持对象包括在福田区实际经营的金融机构法人或金融机构深圳市一级分支机构等。
(六)关于针对银行业的支持标准及支持方式:后续将持续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保持密切沟通,结合银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考量兼顾政策的精准度及申报程序的便捷度等,制定申请指南等政策配套文件。
(七)关于数字金融企业定义的问题:后续将在申请指南等政策配套文件中结合实际情况完善。
(八)关于政策中支持金额的表述问题:关于政策中的支持金额,第五条为单个项目中各业态支持金额,第七条、第十二条为该项目所有主体的年度总支持金额,其他条款均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主体的最高支持金额。后续我们将对政策文本进行修改完善,确保语义清晰。
(九)关于金融机构集聚发展支持与协同发展支持:金融机构集聚发展支持结合银行、证券、保险、金融科技等各行业特征,针对行业内单个金融机构予以支持;协同发展支持聚焦于加强同一金融集团内部各业态相互赋能。两条政策的支持目的、支持对象不同,不存在重复支持的情形。后续将在申请指南等政策配套文件中进一步明确项目申报条件。
(十)关于政策的实施程序、后续监管等:一是在政策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后、提请审议前,起草单位将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的指导下开展政策公平竞争审查。二是关于资金后续监督程序、信息公开机制、意见反馈渠道等共性问题,后续将依据区里相关管理办法按要求执行。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金融服务和风险防控中心)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