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属社会组织:
为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活动,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局决定开展区级社会组织抽查及合规化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5年8月-11月
二、抽查范围
本次共抽查检查社会组织100家(含“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4家),其中社会团体5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0家,抽查监督重点突出在行业协会商会、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类等机构。
三、抽查内容
(一)是否按照规定办理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手续;
(二)新成立的社会组织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开展活动;
(三)是否制定了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按章程开展法人治理;
(四)修改章程是否报登记机关核准;
(五)是否按照登记注册事项和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是否开展了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及公益慈善活动开展情况;
(六)住所是否与登记核准的地址一致;
(七)是否有涂改、出租、出借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
(八)年度报告是否符合规定;
(九)工资福利、行政办公支出及公益事业等财务支出和收入来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十)是否按规定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十一)是否有其他违法行为。
抽查的范围和内容可根据管理工作实际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求进行调整。如有必要,对于档案材料、财务信息等资料可以追溯既往。
四、抽查方式
此次抽查由区民政局联合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组成抽查小组采取进驻社会组织现场,听取有关汇报,收集相关资料、查阅管理制度等资料,审验会计凭证和相关财务资料、盘点实物、函证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调查取证、重新计算及分析等方法进行检查。
五、抽查原则
抽查工作按照公开透明原则进行,将抽查内容、被抽查社会组织名单、抽查结果等信息在福田政府在线民政局网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被检查社会组织应当积极配合检查,按要求提供相关检查材料。对拒不接受或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结果处理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组织依法查处,列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告。具体按如下处理:
(一)现场检查方式抽查发现问题的,视情形限期整改;对于有问题不能整改到位的载入异常名录或永久异常名录;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
(二)检查工作完成之日起20日内通过福田政府在线民政局网页等将抽查监督结果进行公开。
附件:2025年福田区社会组织抽查及合规化建设检查名单
深圳市福田区民政局
2025年8月18日
(联系人:魏工,联系电话:0755-8291820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