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深圳市金致臻选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吴卓颖、艾芸、赵毓萍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福劳人仲案【2025】2504、2573、2562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深福劳人仲案【2025】2504 号裁决结果如下:一、被申请人深圳市金致臻选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吴卓颖 2025 年 3 月 23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1884.62 元;二、被申请人深圳市金致臻选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吴卓颖 2025 年 3 月 24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期间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1884.62 元;三、驳回申请人吴卓颖其他仲裁请求。深福劳人仲案【2025】2573 号裁决结果如下:被申请人深圳市金致臻选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刘钰涵 2025 年 3 月 13 日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5985 元。深福劳人仲案【2025】2562 号裁决结果如下:一、被申请人深圳市金致臻选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赵毓萍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4 月 16 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2000.00 元;二、驳回申请人赵毓萍其他仲裁请求。
以上仲裁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以上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本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八日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www.szft.gov.cn/bmxx/qrlzyj/zc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附件:
1.仲裁公告-深福劳人仲案【2025】2504、2573、2562号仲裁裁决书-深圳市金致臻选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被申请人).pdf